重庆某医院耳鼻喉科新建纯音测听室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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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某医院耳鼻喉科新建纯音测听室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略) 耳鼻喉科新建纯音测听室项目比价公告

2024-JWCQYY-W9006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直接面向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耳鼻喉科新建纯音测听室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CQYY-W900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招标限价(元)

施工地点

备注

1

耳鼻喉科新建纯音测听室项目

该工程属于装修工程,主要包括砌筑、金属结构、门窗、地面装饰、天棚、拆除、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等

*.65

重庆南岸

说明

1.报价方须对所列的工程清单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招标限价:*.65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中国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拒绝外资或中外合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供应商具有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专业资质*级及以上资质。

五、商务要求:

(一)工期:20日历天施工完毕后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二)质保期2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80%,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核价的97%,留质保金3%,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三)项目全额垫资,无预付款,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

(四)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规范要求。

(五)本项目合同订立需签署保密协议。

六、报价要求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6月 28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注: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半个小时)

(二)报价文件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1.报价函;

2.工程投标报价清单;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为授权代表报价);

6.供应商承诺声明;

7.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专业资质*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注:上述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略) 南岸区(电话联系获取详细地址)。

(四)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盖章密封后由专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比价会议组织时间、地点

(一)组织时间:2024年6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组织地点: (略) 南岸区

参加比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

八、成交原则

在均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情况下,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选取质量技术标准、建设工期、质量保证期综合比较更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敖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 (略) 南岸区

十、投诉举报方式

如发现采购机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请向下列联系人投诉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

地 址: (略) 南岸区

2e09c9a7附件1.pdf

34bd28b8附件2.pdf

,重庆,重庆

(略) 耳鼻喉科新建纯音测听室项目比价公告

2024-JWCQYY-W9006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直接面向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耳鼻喉科新建纯音测听室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CQYY-W900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招标限价(元)

施工地点

备注

1

耳鼻喉科新建纯音测听室项目

该工程属于装修工程,主要包括砌筑、金属结构、门窗、地面装饰、天棚、拆除、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等

*.65

重庆南岸

说明

1.报价方须对所列的工程清单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招标限价:*.65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中国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拒绝外资或中外合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供应商具有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专业资质*级及以上资质。

五、商务要求:

(一)工期:20日历天施工完毕后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二)质保期2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80%,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核价的97%,留质保金3%,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三)项目全额垫资,无预付款,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

(四)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规范要求。

(五)本项目合同订立需签署保密协议。

六、报价要求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6月 28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注: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半个小时)

(二)报价文件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1.报价函;

2.工程投标报价清单;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为授权代表报价);

6.供应商承诺声明;

7.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专业资质*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注:上述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略) 南岸区(电话联系获取详细地址)。

(四)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盖章密封后由专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比价会议组织时间、地点

(一)组织时间:2024年6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组织地点: (略) 南岸区

参加比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

八、成交原则

在均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情况下,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选取质量技术标准、建设工期、质量保证期综合比较更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敖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 (略) 南岸区

十、投诉举报方式

如发现采购机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请向下列联系人投诉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

地 址: (略) 南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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