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长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智能工具(充电)柜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 (略) 智能工具(充电)柜己由项日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长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 (略) 智能工具(充电)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 (略) 智能工具(充电)柜)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
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2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申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载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二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5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二开标室
七、其他
长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可智能工具(充电)柜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 (略) 智能工具(充电)柜,招标人为长春中车轨道车辆
有限公司,资金来白白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 (略) 智能工具(充电)柜。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采购内容:智能工具(充电)柜12套,具备FD功能、同时具备提供充电服务功能
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2.4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自然日).
2.5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控制价(不含税):103.*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
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2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2021、2022、2023年度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
报表,2023年12月3 (略) 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标书内提供
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6投标人承诺本项目所购产品不得含有因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
环保标准要求。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入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木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
出】人作为本项日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采取廊件方式获
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木存款账户信息:
(3)“信用中国”网站企业 (略) 站公示页截图
(4)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注:通过邮件方式获取文件的投标人,所传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且复印件必颈清晰,易于辨认。公示页截图内容须准确无误,并按照“4.1项”要求资料的
序号顺序排序后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qq.co加),并同时拨打
代理机构电话(0431-*)进行确认。邮件请注明单位名称及所报项目名称。
4.2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供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有误,投标人蒿在获取招标文件裁
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07月15日13时30分(北京
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巾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二开标室。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目管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 (略)
联系人:道先生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地址: (略) (略) 61栋101
联系人:工春雨
电话:043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 (略)
地址:-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0431-*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地址: (略) (略) 61栋101
联系人:王春雨
电话:043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利
(签名)
管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0s220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长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智能工具(充电)柜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 (略) 智能工具(充电)柜己由项日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长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 (略) 智能工具(充电)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 (略) 智能工具(充电)柜)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
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2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申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载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二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5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二开标室
七、其他
长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可智能工具(充电)柜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 (略) 智能工具(充电)柜,招标人为长春中车轨道车辆
有限公司,资金来白白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 (略) 智能工具(充电)柜。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采购内容:智能工具(充电)柜12套,具备FD功能、同时具备提供充电服务功能
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2.4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自然日).
2.5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控制价(不含税):103.*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
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2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2021、2022、2023年度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
报表,2023年12月3 (略) 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标书内提供
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6投标人承诺本项目所购产品不得含有因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
环保标准要求。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入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木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
出】人作为本项日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采取廊件方式获
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木存款账户信息:
(3)“信用中国”网站企业 (略) 站公示页截图
(4)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注:通过邮件方式获取文件的投标人,所传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且复印件必颈清晰,易于辨认。公示页截图内容须准确无误,并按照“4.1项”要求资料的
序号顺序排序后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qq.co加),并同时拨打
代理机构电话(0431-*)进行确认。邮件请注明单位名称及所报项目名称。
4.2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供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有误,投标人蒿在获取招标文件裁
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07月15日13时30分(北京
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巾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二开标室。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目管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 (略)
联系人:道先生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地址: (略) (略) 61栋101
联系人:工春雨
电话:043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 (略)
地址:-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0431-*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地址: (略) (略) 61栋101
联系人:王春雨
电话:043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利
(签名)
管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0s220
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