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镇闾峡村闽台乡建乡创陪护式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项目征集谈判供应商的公告
长春镇闾峡村闽台乡建乡创陪护式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项目征集谈判供应商的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镇闾峡村闽台乡建乡创陪护式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长春镇闾峡村民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霞浦县 | 公告时间 | **日 11:38 |
开标时间 | **日 09:30 | ||
预算金额 | ¥7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 |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长春镇闾峡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协和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唐程御品7号楼11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工 * 0593-* |
福建协和 (略) 受霞浦县长春镇闾峡村民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镇闾峡村闽台乡建乡创陪护式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镇闾峡村闽台乡建乡创陪护式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霞浦县长春镇闾峡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协和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 0593-*
代理机构地址: 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唐程御品7号楼110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受霞浦县长春镇闾峡村民委员会委托,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二条规定,现对长春镇闾峡村闽台乡建乡创陪护式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征集供应商,欢迎前来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长春镇闾峡村闽台乡建乡创陪护式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供应商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开标时间:**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3.1、公示日期:**日至**日17:30(北京时间)。
3.2、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日09:30(北京时间)。
3.3、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方式:供应商将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福建协和 (略) 邮箱(*@*ingtalk.com)。
4、截止时间:报名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日09:30(北京时间)。
5、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服务期限12个月。
因本公告不属于正式招标(采购)公告,本公告开头“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表述有误,以下方采购项目内容为准。 (略) 文件闽建村【2022】8号第九条要求“优选有经验的台湾团队”前来报名。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5.* 万元(人民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镇闾峡村闽台乡建乡创陪护式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长春镇闾峡村民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霞浦县 | 公告时间 | **日 11:38 |
开标时间 | **日 09:30 | ||
预算金额 | ¥7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 |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长春镇闾峡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协和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唐程御品7号楼11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工 * 0593-* |
福建协和 (略) 受霞浦县长春镇闾峡村民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镇闾峡村闽台乡建乡创陪护式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镇闾峡村闽台乡建乡创陪护式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霞浦县长春镇闾峡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协和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 0593-*
代理机构地址: 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唐程御品7号楼110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受霞浦县长春镇闾峡村民委员会委托,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二条规定,现对长春镇闾峡村闽台乡建乡创陪护式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征集供应商,欢迎前来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长春镇闾峡村闽台乡建乡创陪护式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供应商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开标时间:**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3.1、公示日期:**日至**日17:30(北京时间)。
3.2、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日09:30(北京时间)。
3.3、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方式:供应商将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福建协和 (略) 邮箱(*@*ingtalk.com)。
4、截止时间:报名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日09:30(北京时间)。
5、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服务期限12个月。
因本公告不属于正式招标(采购)公告,本公告开头“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表述有误,以下方采购项目内容为准。 (略) 文件闽建村【2022】8号第九条要求“优选有经验的台湾团队”前来报名。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5.*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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