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注册登记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未担任其他
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总工须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职称,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B证,且注册登记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员须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
门或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投标人应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
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 6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以交(竣)工验收报
告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且通过交(竣)工验收 2项累计 15公里及以上或单
项 11公里及以上(新、改建工程,路面类型为沥青路面)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
施工业绩。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
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6凡被交通运 (略) 交通运输厅取消或禁止进 (略) 场的
企业且在处罚期内的或信用评价为 D级且在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无资格参与本
项目的投标。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