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政厅2024年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审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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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民政厅2024年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审计项目采购公告

海南省民政厅就“海南省民政厅2024年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审计项目”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民政厅2024年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审计项目。

(二)项目概况:为规范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行为,了解慈善组织内部管理、业务活动、经费使用情况,促进慈善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规定要求,省民政厅拟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19家省级慈善组织(以下简称“19家省级慈善组织”,详见附件1)开展审计。

(三)预算金额:¥*元。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6.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8.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资金测算明细。

相关回避要求:为确保审计的公平公正,已为19家省级慈善组织出具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参与此次采购。

三、采购需求

(一)审计内容

审计19家省级慈善组织的2023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会计报表、相关账簿、审批单据、财务票据、合同协议等资料。重点检查慈善组织内部治理、财务管理、专项基金、慈善项目、保值增值、信息公开等情况。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前年度。

(二)审计方式

主要采取进驻现场、听取介绍、收集资料、查阅制度等方式,以及采用审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盘点实物,函证其他单位或个人,调查取证,重新计算及分析等方法。

(三)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派出人员客观公正依法审计,遵守审计纪律和职业道德。

2.成交供应商应派出经验丰富的资深财务审计专业人员(参加抽查审计的工作人员需是成交单位专职工作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和执业资格证书)组成审计小组,小组人员可以不固定,但需符合上述要求。

3.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保密事项严加保密,合同履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除依照法律规定外,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所知悉的保密事项和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4.成交供应商不得与被审计慈善组织等有经济上的利害关系,该利害关系包括但不仅限于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接受被审计慈善组织的吃请、送礼和其他经济利益;否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5.按时提交审计意见、审计底稿和报告。现场检查完成后,供应商根据现场检查内容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建议书等相关成果。所有审计报告在现场检查结束后的20天内出具。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参加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须在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7日提交项目采购报名表(详见附件2)*@*ttp://**,报名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五、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以采购方电话通知为准。

七、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海南省民政厅

2.采购人地址: (略) 美 (略) 59号

3.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0898—*

附件:附件1.19家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省级慈善组织名单

附件2.项目采购报名表

海南省民政厅

2024年6月24日

海南省民政厅就“海南省民政厅2024年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审计项目”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民政厅2024年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审计项目。

(二)项目概况:为规范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行为,了解慈善组织内部管理、业务活动、经费使用情况,促进慈善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规定要求,省民政厅拟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19家省级慈善组织(以下简称“19家省级慈善组织”,详见附件1)开展审计。

(三)预算金额:¥*元。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6.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8.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资金测算明细。

相关回避要求:为确保审计的公平公正,已为19家省级慈善组织出具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参与此次采购。

三、采购需求

(一)审计内容

审计19家省级慈善组织的2023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会计报表、相关账簿、审批单据、财务票据、合同协议等资料。重点检查慈善组织内部治理、财务管理、专项基金、慈善项目、保值增值、信息公开等情况。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前年度。

(二)审计方式

主要采取进驻现场、听取介绍、收集资料、查阅制度等方式,以及采用审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盘点实物,函证其他单位或个人,调查取证,重新计算及分析等方法。

(三)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派出人员客观公正依法审计,遵守审计纪律和职业道德。

2.成交供应商应派出经验丰富的资深财务审计专业人员(参加抽查审计的工作人员需是成交单位专职工作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和执业资格证书)组成审计小组,小组人员可以不固定,但需符合上述要求。

3.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保密事项严加保密,合同履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除依照法律规定外,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所知悉的保密事项和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4.成交供应商不得与被审计慈善组织等有经济上的利害关系,该利害关系包括但不仅限于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接受被审计慈善组织的吃请、送礼和其他经济利益;否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5.按时提交审计意见、审计底稿和报告。现场检查完成后,供应商根据现场检查内容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建议书等相关成果。所有审计报告在现场检查结束后的20天内出具。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参加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须在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7日提交项目采购报名表(详见附件2)*@*ttp://**,报名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五、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以采购方电话通知为准。

七、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海南省民政厅

2.采购人地址: (略) 美 (略) 59号

3.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0898—*

附件:附件1.19家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省级慈善组织名单

附件2.项目采购报名表

海南省民政厅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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