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新店、老卡办公场所项目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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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新店、老卡办公场所项目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新店、老卡办公场所项目改造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 河口瑶族自治县 公告时间 **日 12:1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红河浦 (略)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海茹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 河口县北山东西干道河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胡先生 0873-*
代理机构名称 红河浦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文萃路163号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海茹 *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新店、老卡办公场所项目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浦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CHH2024-CG-604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新店、老卡办公场所项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新店、老卡办公场所项目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略) 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红河浦 (略)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浦 (略) 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浦 (略)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未按规定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上同时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河口县北山东西干道河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联系方式:胡先生 0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浦 (略)             

地 址: (略) 文萃路163号1-2            

联系方式:吴海茹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海茹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新店、老卡办公场所项目改造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 河口瑶族自治县 公告时间 **日 12:1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红河浦 (略)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海茹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 河口县北山东西干道河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胡先生 0873-*
代理机构名称 红河浦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文萃路163号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海茹 *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新店、老卡办公场所项目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浦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CHH2024-CG-604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新店、老卡办公场所项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新店、老卡办公场所项目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略) 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红河浦 (略)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浦 (略) 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浦 (略)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未按规定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上同时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河口县北山东西干道河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联系方式:胡先生 0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浦 (略)             

地 址: (略) 文萃路163号1-2            

联系方式:吴海茹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海茹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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