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hc0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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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hc001期

现将本期处置完毕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 (略) 生产不合格黄牛肉干(沙嗲味)、黄牛肉干(五香味)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日, (略) 场监督管 (略) 海曙 (略) 销售的黄牛肉干(沙嗲味)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样品(生产企业: (略) 、生产日期:**日、保质期9个月,规格型号:散装称重) (略) 食品药品检 (略) 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进行检测,其中“苯*酸及其钠盐(以苯*酸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略) 于2024年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产品复检申请,复检样品经法定检测机构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进行检测,所测“苯*酸及其钠盐(以苯*酸计)”项目仍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日, (略) 场监督管 (略) 新全 (略) 销售的黄牛肉干(五香味)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所抽样品(生产企业: (略) 、生产日期:**日,保质期9个月,规格型号为散装称重) (略) 食品安全检测中心检测,所测“苯*酸及其钠盐(以苯*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防控情况

当事人在**日生产黄牛肉干(沙嗲味)食品共10kg,销售价70元/kg,已于**日全部销售至嘉善秀凤副食品商行后零售。另查当事人在**日生产黄牛肉干(五香味)共10kg,销售价70元/kg,已于**日全部 (略) 新全 (略) 。查实,当事人未严格添加剂安全控制,在其生产的黄牛肉干食品中添加了“红曲红”,导致涉案食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直至案发,当事人已落实产品召回、产品不合格原因分析等整改措施,核实涉案两批次食品销售金额共1400元。

(三)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黄牛肉干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属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黄牛肉干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没款564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温市监处罚[2024]60号。

(略) 场监督管理局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分局

**日


现将本期处置完毕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 (略) 生产不合格黄牛肉干(沙嗲味)、黄牛肉干(五香味)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日, (略) 场监督管 (略) 海曙 (略) 销售的黄牛肉干(沙嗲味)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样品(生产企业: (略) 、生产日期:**日、保质期9个月,规格型号:散装称重) (略) 食品药品检 (略) 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进行检测,其中“苯*酸及其钠盐(以苯*酸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略) 于2024年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产品复检申请,复检样品经法定检测机构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进行检测,所测“苯*酸及其钠盐(以苯*酸计)”项目仍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日, (略) 场监督管 (略) 新全 (略) 销售的黄牛肉干(五香味)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所抽样品(生产企业: (略) 、生产日期:**日,保质期9个月,规格型号为散装称重) (略) 食品安全检测中心检测,所测“苯*酸及其钠盐(以苯*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防控情况

当事人在**日生产黄牛肉干(沙嗲味)食品共10kg,销售价70元/kg,已于**日全部销售至嘉善秀凤副食品商行后零售。另查当事人在**日生产黄牛肉干(五香味)共10kg,销售价70元/kg,已于**日全部 (略) 新全 (略) 。查实,当事人未严格添加剂安全控制,在其生产的黄牛肉干食品中添加了“红曲红”,导致涉案食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直至案发,当事人已落实产品召回、产品不合格原因分析等整改措施,核实涉案两批次食品销售金额共1400元。

(三)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黄牛肉干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属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黄牛肉干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没款564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温市监处罚[2024]60号。

(略) 场监督管理局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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