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城市垃圾处理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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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城市垃圾处理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垃圾处理工程(EPC)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 垃圾处理工程(EPC)项目, (略) 东营区辛店街道西五路以西、广利河以北、德州路以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49854.47㎡,地上建筑面积24309.31㎡;主要进行园林垃圾粉碎、堆肥处理和建筑垃圾分拣、粉碎、堆放、转运处理,由主体工程设施、辅助工程设施、办公设施等配套设施组成;本项目建成后实现年处理建筑垃圾100万吨,园林垃圾9万吨。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修等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4投标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备注:项目经理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材料(PDF格式)、*@*26.com邮箱;逾期报名的将不被受理。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无须重复发送;邮件 (略) 联系确认。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材料(需将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到一个PDF文件):①企业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③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⑤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及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⑥提供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不能提供以上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材料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的资格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日09时30分,地点为山东安康 (略) 开标室( (略) 经十路17175号D座二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东营区淄博路293号207室

邮编:*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7.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安康 (略) 枣庄分公司

地址: (略) 薛城区武夷山路1518号枣庄国际大厦13-03

邮编:*

联系人:梁为

电话:0632-*、*

电子邮箱:*@*26.com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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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垃圾处理工程(EPC)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 垃圾处理工程(EPC)项目, (略) 东营区辛店街道西五路以西、广利河以北、德州路以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49854.47㎡,地上建筑面积24309.31㎡;主要进行园林垃圾粉碎、堆肥处理和建筑垃圾分拣、粉碎、堆放、转运处理,由主体工程设施、辅助工程设施、办公设施等配套设施组成;本项目建成后实现年处理建筑垃圾100万吨,园林垃圾9万吨。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修等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4投标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备注:项目经理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材料(PDF格式)、*@*26.com邮箱;逾期报名的将不被受理。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无须重复发送;邮件 (略) 联系确认。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材料(需将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到一个PDF文件):①企业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③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⑤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及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⑥提供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不能提供以上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材料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的资格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日09时30分,地点为山东安康 (略) 开标室( (略) 经十路17175号D座二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东营区淄博路293号207室

邮编:*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7.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安康 (略) 枣庄分公司

地址: (略) 薛城区武夷山路1518号枣庄国际大厦13-03

邮编:*

联系人:梁为

电话:0632-*、*

电子邮箱:*@*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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