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img.bidcenter.com.cn/m/images/tupian/wei574.png)
嘉善县陶庄公共作业区项目一期码头部分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 标 人 | 名称(盖章) | (略) (略) | |||||
联系地址 | 嘉善县陶庄镇商贸路8号 | ||||||
联 系 人 | *先生 | 联 系 电 话 | 0573-* | ||||
招标 代理 | 名称(盖章) | (略) 银建 (略) | |||||
联系地址 | 嘉善县阳光东路185号善商大厦1号(东)楼21层 | ||||||
联 系 人 | 俞鸿婷 | 联 系 电 话 | 0573-* | ||||
招标 项目 内容 | 工程名称 | 嘉善县陶庄公共作业区项目(一期)码头部分施工监理 | |||||
工程地点 | 本项目位于嘉善县陶庄镇境内,嘉兴内河港嘉善港区梅台港航道(规划Ⅴ级)西侧和创业河航道(Ⅶ级)北侧。 | ||||||
工程类别 | 水运工程 | 投 资 批 复 | 善发改设计【2023】170号 | ||||
资金来源 | 业主自筹 | ||||||
项目 规模 结构 | 建安费 | 2968.3万元 | 监理服务费 | 72.3312万元 | |||
其他说明 | 主要包括新建500吨级件杂货码头泊位4个(水工结构按靠泊1000吨级船舶设计),以及相应的配套工程(含道路、照明等附属设施)等全部工作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期内的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 ||||||
项目 招标 要求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级监理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 国 水 运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http://**:8000/) ”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人社部印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局和人社部联合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
监理服务期 | 监理服务期:21个月 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期):施工工期7个月,施工准备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12个月 | ||||||
对第三方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 | 所辖施工标段交工质量评定合格 | ||||||
安全目标 | 所辖施工标段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
资料要求 |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正反面(以上证件或证书可用通过网络打印带有二维码的电子证书打印件)。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 | ||||||
资料要求递交地点 | 嘉善县阳光东路185号善商大厦1号(东)楼 (略) 银建 (略) 财务部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日16:00 时止 | ||||||
公告发布网址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嘉善)(网址:http://**) | ||||||
发 布 日 期 | **日 |
注: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不予办理)。
投标人须知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条件)
项 目 | 条 件 | 备 注 |
资 质 |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级监理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 国 水 运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http://**:8000/) ”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备 注 |
业 绩 | 自**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累计成功监理过至少一个500吨级及以上的内河码头或内河泊位新(改)建的施工; |
注:
1、 (略) 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途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上述相关项目网页复制件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应另附项目委托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2、上述资料中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如近年来,监理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
项 目 | 监理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总监理 工程师 | 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人社部印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局和人社部联合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水运工程的总监或副总监(或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驻地或副驻地)。 | 1 | 未在在建项 目上任总监 理工程师或 副总监理工 程师职务,自有人员 |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毕业证、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制件)。
2、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经 (略) 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载明的、能够证明其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的,则应另附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监理项目评定书或项目委托人出具的并经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书面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 (略) 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在本项目任职。
5、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在建项目上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完工或交工验收之日(或监理合同解除之日)止。
如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委托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 (略) 信用交通服务平台更新完成该人员登记,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同时 (略) 信用交通服务平台和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登记、从业登记、履历信息截图或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当前参与项目、业绩信息、从业经历,否则总监理工程视为有“在建项目”。
6、根据交通运输部最近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最近评价年度内扣分情况,须附信用评价结果截图。
7、投标人 (略) 信用交通服务平台进行监理企业用户注册, (略) 交通运输厅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登录网址为:http://**,联系电话:0571-*。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备注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的情形; |
注:招标人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 标 人 | 名称(盖章) | (略) (略) | |||||
联系地址 | 嘉善县陶庄镇商贸路8号 | ||||||
联 系 人 | *先生 | 联 系 电 话 | 0573-* | ||||
招标 代理 | 名称(盖章) | (略) 银建 (略) | |||||
联系地址 | 嘉善县阳光东路185号善商大厦1号(东)楼21层 | ||||||
联 系 人 | 俞鸿婷 | 联 系 电 话 | 0573-* | ||||
招标 项目 内容 | 工程名称 | 嘉善县陶庄公共作业区项目(一期)码头部分施工监理 | |||||
工程地点 | 本项目位于嘉善县陶庄镇境内,嘉兴内河港嘉善港区梅台港航道(规划Ⅴ级)西侧和创业河航道(Ⅶ级)北侧。 | ||||||
工程类别 | 水运工程 | 投 资 批 复 | 善发改设计【2023】170号 | ||||
资金来源 | 业主自筹 | ||||||
项目 规模 结构 | 建安费 | 2968.3万元 | 监理服务费 | 72.3312万元 | |||
其他说明 | 主要包括新建500吨级件杂货码头泊位4个(水工结构按靠泊1000吨级船舶设计),以及相应的配套工程(含道路、照明等附属设施)等全部工作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期内的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 ||||||
项目 招标 要求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级监理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 国 水 运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http://**:8000/) ”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人社部印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局和人社部联合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
监理服务期 | 监理服务期:21个月 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期):施工工期7个月,施工准备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12个月 | ||||||
对第三方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 | 所辖施工标段交工质量评定合格 | ||||||
安全目标 | 所辖施工标段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
资料要求 |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正反面(以上证件或证书可用通过网络打印带有二维码的电子证书打印件)。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 | ||||||
资料要求递交地点 | 嘉善县阳光东路185号善商大厦1号(东)楼 (略) 银建 (略) 财务部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日16:00 时止 | ||||||
公告发布网址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嘉善)(网址:http://**) | ||||||
发 布 日 期 | **日 |
注: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不予办理)。
投标人须知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条件)
项 目 | 条 件 | 备 注 |
资 质 |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级监理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 国 水 运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http://**:8000/) ”中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备 注 |
业 绩 | 自**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累计成功监理过至少一个500吨级及以上的内河码头或内河泊位新(改)建的施工; |
注:
1、 (略) 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途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上述相关项目网页复制件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应另附项目委托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2、上述资料中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如近年来,监理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
项 目 | 监理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总监理 工程师 | 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人社部印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局和人社部联合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水运工程的总监或副总监(或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驻地或副驻地)。 | 1 | 未在在建项 目上任总监 理工程师或 副总监理工 程师职务,自有人员 |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毕业证、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制件)。
2、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经 (略) 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载明的、能够证明其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制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制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的,则应另附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监理项目评定书或项目委托人出具的并经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书面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 (略) 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在本项目任职。
5、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在建项目上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完工或交工验收之日(或监理合同解除之日)止。
如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委托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 (略) 信用交通服务平台更新完成该人员登记,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同时 (略) 信用交通服务平台和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登记、从业登记、履历信息截图或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当前参与项目、业绩信息、从业经历,否则总监理工程视为有“在建项目”。
6、根据交通运输部最近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最近评价年度内扣分情况,须附信用评价结果截图。
7、投标人 (略) 信用交通服务平台进行监理企业用户注册, (略) 交通运输厅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登录网址为:http://**,联系电话:0571-*。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备注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的情形; |
注:招标人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