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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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大住建[2023]20号《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限额以下咨询服务招标管理工作制度》文件要求,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修订《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机构。
一、项目名称: 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修订《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
二、采购人: 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起1个月。
五、采购资金:本次采购控制价为不大于1.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六、服务内容:按采购人需求,为采购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适当性论证等评估咨询服务。
(一)为采购人修订《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过程中涉及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提供咨询意见,并根据采购人需求出具评估报告。
(二)协助采购人审查修订《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行政行为的适当性;
七、竞争性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竞争性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
八、竞争性磋商报名获取并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报名时间:**日至**日(时长3个工作日,北京时间:9:00-12:00至13:00-17:00)
(二)报名地点: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政策法规科
(三)报名提交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鲜公章);(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公章);(3)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公章);(4)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公章);(5)有效的资格认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公章)。
九、竞争性磋商名单确定
**日,对参与报名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并在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公示栏中予以公示。一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机构。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及磋商
**日上午10:00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前往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并进行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现场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十一、竞争性磋商结果公示
**日-**日(时长2个工作日),对中选供应商结果等在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公示栏中予以公示。
谈 判 人: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28-*
联 系 人:余江
公 告 时 间:**日-**日(时长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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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06/21/content_00bdbb7dacf144fb8934a7982c22097a.shtml
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大住建[2023]20号《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限额以下咨询服务招标管理工作制度》文件要求,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修订《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机构。
一、项目名称: 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修订《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
二、采购人: 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起1个月。
五、采购资金:本次采购控制价为不大于1.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六、服务内容:按采购人需求,为采购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适当性论证等评估咨询服务。
(一)为采购人修订《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过程中涉及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提供咨询意见,并根据采购人需求出具评估报告。
(二)协助采购人审查修订《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行政行为的适当性;
七、竞争性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竞争性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
八、竞争性磋商报名获取并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报名时间:**日至**日(时长3个工作日,北京时间:9:00-12:00至13:00-17:00)
(二)报名地点: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政策法规科
(三)报名提交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鲜公章);(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公章);(3)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公章);(4)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公章);(5)有效的资格认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公章)。
九、竞争性磋商名单确定
**日,对参与报名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并在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公示栏中予以公示。一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机构。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及磋商
**日上午10:00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前往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并进行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现场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十一、竞争性磋商结果公示
**日-**日(时长2个工作日),对中选供应商结果等在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公示栏中予以公示。
谈 判 人: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28-*
联 系 人:余江
公 告 时 间:**日-**日(时长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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