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市湾溪街道办事处关于龙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竞争性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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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市湾溪街道办事处关于龙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竞争性比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湾溪街道龙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方式竞争性比选,邀请具备条件的潜在运营企业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湾溪街道龙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

二、项目地址

(略) 清江路20号

三、项目概况

该项目由州级民政部门统筹实施打造,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约1亩,整体建筑四层,建筑面积1176平方米,建筑主体为砖混结构,设计床位约30张。建筑分4层,一层为厨房和餐厅、一间棋牌室,二层一半是康复大厅,另有休息室3间,三、四层都是休息室(每层5间,共10间休息室,目前已配有30张床)。

湾溪街道龙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拟实施“公建民营”的经营模式,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在引入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后,机构性质仍为公有,在属 (略) 民政部门指导下完成应承担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职能后,可利用空余床位为社会老年人提供服务,其服务收益应优先用于改进管理服务能力、维护日常设施设备等。服务期限:5年。

四、竞选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养老相关资质企业。

2.竞选企业在本次竞选前及竞选期间,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股东均无被正在执行的案件、未被司法机关列入被失信企业或被失信人。

五、竞选企业的经营要求

1.竞选企业优先保障完全或者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孤老优抚对象,特困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他符合政府集中供养条件的人员。在以上基础上,优先为辖区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养老服务。空余床位可向社会老人开放经营。

2.竞选企业应投入资金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适老化改造,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为特困供养人员配备专业照料护理人员,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3.竞选企业应将政府拨付的供养资金全部用于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护理及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管理,不足部分由竞选企业自行解决,确保特困人员的正常生活。

4.竞选企业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日间照料中心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不得出租、出借、处置日间照料中心国有资产,不得以日间照料中心国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贷款等活动,不得从事养老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将经营管理权转包给第三方,独立承担运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经济、安全、法律等责任。

5.竞选企业自愿接受政府监管,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好养老方面的有关工作。

6.上述要求的具体内容、未尽事宜以竞选后签订的《湾溪街道龙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内容为准。

六、报名方式

竞选企业在报名获得竞争性比选文书后,自行踏勘现场,递交资料后视作竞选企业已知晓龙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相关情况。

七、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次比选 (略) 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凡有意参加的竞选企业,于**日17时前,持企业法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湾溪街道办事处2楼220办公室经资格初审后填写报名表,并领取竞争性比选相关文书。若报名企业有两家及以上可以形成竞争性比选,不足2家只有1家的情况,由湾溪街道办事处根据竞选企业情况确定中选企业。

八、联系方式

发包单位: (略) 湾溪街道办事处

地 址: (略) 湾溪街道办事处红岩二路52号1栋

联系人:杨琴

电 话:0855-*


(略) 湾溪街道办事处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湾溪街道龙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方式竞争性比选,邀请具备条件的潜在运营企业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湾溪街道龙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

二、项目地址

(略) 清江路20号

三、项目概况

该项目由州级民政部门统筹实施打造,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约1亩,整体建筑四层,建筑面积1176平方米,建筑主体为砖混结构,设计床位约30张。建筑分4层,一层为厨房和餐厅、一间棋牌室,二层一半是康复大厅,另有休息室3间,三、四层都是休息室(每层5间,共10间休息室,目前已配有30张床)。

湾溪街道龙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服务拟实施“公建民营”的经营模式,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在引入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后,机构性质仍为公有,在属 (略) 民政部门指导下完成应承担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职能后,可利用空余床位为社会老年人提供服务,其服务收益应优先用于改进管理服务能力、维护日常设施设备等。服务期限:5年。

四、竞选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养老相关资质企业。

2.竞选企业在本次竞选前及竞选期间,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股东均无被正在执行的案件、未被司法机关列入被失信企业或被失信人。

五、竞选企业的经营要求

1.竞选企业优先保障完全或者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孤老优抚对象,特困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他符合政府集中供养条件的人员。在以上基础上,优先为辖区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养老服务。空余床位可向社会老人开放经营。

2.竞选企业应投入资金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适老化改造,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为特困供养人员配备专业照料护理人员,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3.竞选企业应将政府拨付的供养资金全部用于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护理及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管理,不足部分由竞选企业自行解决,确保特困人员的正常生活。

4.竞选企业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日间照料中心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不得出租、出借、处置日间照料中心国有资产,不得以日间照料中心国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贷款等活动,不得从事养老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将经营管理权转包给第三方,独立承担运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经济、安全、法律等责任。

5.竞选企业自愿接受政府监管,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好养老方面的有关工作。

6.上述要求的具体内容、未尽事宜以竞选后签订的《湾溪街道龙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内容为准。

六、报名方式

竞选企业在报名获得竞争性比选文书后,自行踏勘现场,递交资料后视作竞选企业已知晓龙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相关情况。

七、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次比选 (略) 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凡有意参加的竞选企业,于**日17时前,持企业法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湾溪街道办事处2楼220办公室经资格初审后填写报名表,并领取竞争性比选相关文书。若报名企业有两家及以上可以形成竞争性比选,不足2家只有1家的情况,由湾溪街道办事处根据竞选企业情况确定中选企业。

八、联系方式

发包单位: (略) 湾溪街道办事处

地 址: (略) 湾溪街道办事处红岩二路52号1栋

联系人:杨琴

电 话:0855-*


(略) 湾溪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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