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镇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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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镇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农村、集镇生 (略) 场化服务 JSZC-*-HTZB-C2024-000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溧水区秦淮大道288号A1幢4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HTZB-C2024-0009

项目名称:农村、集镇生 (略) 场化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6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永阳街道下辖6个行政村54个自然村及东庐集镇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和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工业园区和观音寺除外),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至少一个月)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证明材料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12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溧水区秦淮大道288号A1幢4楼

方式: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溧水区秦淮大道288号A1幢4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备注: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鸿腾 (略) 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鸿腾 (略) 4楼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8280http://**_cxda/index.action;jsehttp://**)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溧水区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地 址: (略) 溧水区永阳街道

联系方式:张工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南京鸿腾 (略)  

地  址: (略) 溧水区秦淮大道288号A1幢4楼

联系方式:季彬彬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季彬彬

电   话:025-*、025-*


农村、集镇生 (略) 场化服务采购文件.doc

项目概况

农村、集镇生 (略) 场化服务 JSZC-*-HTZB-C2024-000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溧水区秦淮大道288号A1幢4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HTZB-C2024-0009

项目名称:农村、集镇生 (略) 场化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6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永阳街道下辖6个行政村54个自然村及东庐集镇全域生活垃圾分类和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工业园区和观音寺除外),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至少一个月)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证明材料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12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溧水区秦淮大道288号A1幢4楼

方式: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溧水区秦淮大道288号A1幢4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备注: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鸿腾 (略) 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鸿腾 (略) 4楼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8280http://**_cxda/index.action;jsehttp://**)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溧水区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地 址: (略) 溧水区永阳街道

联系方式:张工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南京鸿腾 (略)  

地  址: (略) 溧水区秦淮大道288号A1幢4楼

联系方式:季彬彬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季彬彬

电   话:02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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