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大街21号#首层西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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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大街21号#首层西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YX-瑶台村交﹝2024﹞00129号

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村第三经济合作社

朝阳大街21#首层西招租公告

瑶台村联社公共资源交易站受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村第三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上午 11:00在瑶台大街7号2楼交易中心对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村第三经济合作社的朝阳大街21号#首层西项目(项目编号:YX-瑶台村交﹝2024﹞00129号)进行公开竞价活动,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商铺,面积约170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朝阳大街21号;

3、资产使用范围:商铺;

4、租赁/承包期限:3年,自**至**止,免租期/基建期:无;

5、交易底价:697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月一次收取,每月的10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物业管理费;

7、租金递增方式:租金递增从第 13 个月开始, 每 12 个月递增 3.0%;

8、交易保证金为¥15000元,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至**缴纳至开户银行: (略) 农商银行白云支行;账户名: (略) 瑶台三队仓库;账号:*123。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一份保证金只能参与一宗交易竞价。未能成交的意向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回;若成交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14789元(合同履行保证金按合同最后一个月物业使用费2倍收取),在意向方成交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报名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1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1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5‰计算违约金,如需续租则必须在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申请,合同期满后1天完成场地清理。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 (承租方/承包方)承担。

二、意向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对意向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 不接受与本社有经济纠纷、欠租和不履行合同行为的意向人报名,意向承租人报名前需经本社资格审核同意后方可缴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意向方成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约,不能更名;

2、资产交付时间:以实际资产交付时间为准;

3、各意向承租人报价必须高于或者等于交易底价,方为有效报价。具有交易资格的意向承租人,不到活动现场参与竞价的(法律规定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到场的除外,认定不可抗力的举证及相关程序由该意向承租人负责)或因到场不出价最终导致无人报价造成本次交易活动无法确定新承租人的,按违反本次招租交易规定处理并没收全部交易保证金;

4、在租赁期内如出租方“城中村”改造,出租方须提前两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搬迁并交回房屋给出租方,本合同自然作废,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5、承租方在报名时就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该项目物业产权的历史情况和现状,不得经营废品收购行业、电动车经营和维修及不得从 (略) 、煤气站、工厂、宗教场地所、公寓等以及对环境产生污染、易燃、易爆影响楼宇安全使用或者对场地所在楼宇住户及周边住户有影响的项目使用,承租方自行办理本物业的相关经营手续等,无论任何原因承租方无法取得本物业的相关经营证照,承租方不得以上述问题为由解除租赁合同、拖欠租金等,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6、在租赁期内承租方需负责本物业的一切维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楼顶墙面漏水、水管下水道堵塞、水电设施等),楼顶每季需清理一次垃圾,如由我社清理,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7、该物业属于出租方的历史建筑,出租方以该物业现状移交,承租方承租前应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了解物业能否办理消防许可,租赁合同签署后因消防许可问题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根据其行业性质的消防标准设置相应消防设施。承租人如对该物业进行装修,由于承租人提出中途解约,无论任何原因或合同期满,承租人不得要求出租人对该物业的装修作任何的补偿或赔偿;

8、交易所需的税费(包括**双方应付合同印花税)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9、本物业资产权属瑶台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将授权属下的“ (略) 瑶台三队仓库”与竞得人签订《场地租赁合同》。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价,每次举牌递增100元/月或正整倍数。竞得人确定原则:价高者得(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原租户和新意向承租方都必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且到竞价会现场参与竞价,否则视为放弃竞价。原租户优先原则:交易过程中,原租户允许不参与竞价,先由新意向承租人竟出最高报价,然后询问原租户是否同意用该报价租用该出租物业,同意则原租户成交;若不同意表示放弃,则最高报价者成交。

四、报名及咨询

意向人可于**至**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瑶台大街4号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意向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银行存款回单)。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意向方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人请于**上午 11:00前(以上安排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将会另行通知),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活动现场,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承租人资格确认书(以出租方出具的收款单据为准)。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村第三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梁润国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名称:瑶台村联社公共资源交易站

交易地址:瑶台大街7号2楼交易中心

瑶台村联社公共资源交易站

**

交易编号: YX-瑶台村交﹝2024﹞00129号

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村第三经济合作社

朝阳大街21#首层西招租公告

瑶台村联社公共资源交易站受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村第三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上午 11:00在瑶台大街7号2楼交易中心对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村第三经济合作社的朝阳大街21号#首层西项目(项目编号:YX-瑶台村交﹝2024﹞00129号)进行公开竞价活动,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商铺,面积约170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朝阳大街21号;

3、资产使用范围:商铺;

4、租赁/承包期限:3年,自**至**止,免租期/基建期:无;

5、交易底价:697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月一次收取,每月的10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物业管理费;

7、租金递增方式:租金递增从第 13 个月开始, 每 12 个月递增 3.0%;

8、交易保证金为¥15000元,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至**缴纳至开户银行: (略) 农商银行白云支行;账户名: (略) 瑶台三队仓库;账号:*123。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一份保证金只能参与一宗交易竞价。未能成交的意向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回;若成交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14789元(合同履行保证金按合同最后一个月物业使用费2倍收取),在意向方成交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报名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1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1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5‰计算违约金,如需续租则必须在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申请,合同期满后1天完成场地清理。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 (承租方/承包方)承担。

二、意向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对意向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 不接受与本社有经济纠纷、欠租和不履行合同行为的意向人报名,意向承租人报名前需经本社资格审核同意后方可缴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意向方成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约,不能更名;

2、资产交付时间:以实际资产交付时间为准;

3、各意向承租人报价必须高于或者等于交易底价,方为有效报价。具有交易资格的意向承租人,不到活动现场参与竞价的(法律规定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到场的除外,认定不可抗力的举证及相关程序由该意向承租人负责)或因到场不出价最终导致无人报价造成本次交易活动无法确定新承租人的,按违反本次招租交易规定处理并没收全部交易保证金;

4、在租赁期内如出租方“城中村”改造,出租方须提前两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搬迁并交回房屋给出租方,本合同自然作废,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5、承租方在报名时就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该项目物业产权的历史情况和现状,不得经营废品收购行业、电动车经营和维修及不得从 (略) 、煤气站、工厂、宗教场地所、公寓等以及对环境产生污染、易燃、易爆影响楼宇安全使用或者对场地所在楼宇住户及周边住户有影响的项目使用,承租方自行办理本物业的相关经营手续等,无论任何原因承租方无法取得本物业的相关经营证照,承租方不得以上述问题为由解除租赁合同、拖欠租金等,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6、在租赁期内承租方需负责本物业的一切维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楼顶墙面漏水、水管下水道堵塞、水电设施等),楼顶每季需清理一次垃圾,如由我社清理,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7、该物业属于出租方的历史建筑,出租方以该物业现状移交,承租方承租前应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了解物业能否办理消防许可,租赁合同签署后因消防许可问题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根据其行业性质的消防标准设置相应消防设施。承租人如对该物业进行装修,由于承租人提出中途解约,无论任何原因或合同期满,承租人不得要求出租人对该物业的装修作任何的补偿或赔偿;

8、交易所需的税费(包括**双方应付合同印花税)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9、本物业资产权属瑶台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将授权属下的“ (略) 瑶台三队仓库”与竞得人签订《场地租赁合同》。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价,每次举牌递增100元/月或正整倍数。竞得人确定原则:价高者得(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原租户和新意向承租方都必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且到竞价会现场参与竞价,否则视为放弃竞价。原租户优先原则:交易过程中,原租户允许不参与竞价,先由新意向承租人竟出最高报价,然后询问原租户是否同意用该报价租用该出租物业,同意则原租户成交;若不同意表示放弃,则最高报价者成交。

四、报名及咨询

意向人可于**至**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瑶台大街4号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意向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银行存款回单)。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意向方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人请于**上午 11:00前(以上安排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将会另行通知),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活动现场,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承租人资格确认书(以出租方出具的收款单据为准)。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越秀区矿泉街瑶台村第三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梁润国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名称:瑶台村联社公共资源交易站

交易地址:瑶台大街7号2楼交易中心

瑶台村联社公共资源交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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