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学院风华校区学校餐饮环保隔油池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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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风华校区学校餐饮环保隔油池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波工程学院风华校区学校餐饮环保隔油池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浙江 (略) 受 (略) 委托,就“ (略) 风华校区学校餐饮环保隔油池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是限额标准以下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编号:TC【2024】QT1100号

项目名称: (略) 风华校区学校餐饮环保隔油池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略) 风华校区

控制价:*元

计划工期:50日历天,**日之前交付使用。

采购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隔油设施、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1个

三、合格磋商响应方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者,请按下述要求领取文件:

4.1发售时间:**日至**日17时00分。

4.2 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联系方式(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磋商文件购买汇款凭证。

4.3 发售方式:

4.3.1网上发售方式,报名单位将所需资料扫描成电子版(合并成一个PDF)*@*-tc.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后以邮件的形式发送。

4.4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要求务必公对公转账,不接受个人对公汇款!

银行转账(跨行转账)直接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镇海支行

户名:浙江 (略)

银行账号:*3802-*

五、响应文件提交:

5.1.截止时间:**日14:00(北京时间)

5.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略) 鄞州区江南路599号宁波科技大厦浙江 (略) 开标室(八楼);

六、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日14:00(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鄞州区江南路599号宁波科技大厦浙江 (略) 开标室(八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现场踏勘

不组织统一踏勘,磋商响应方自行踏勘,磋商响应方自行承担有关的所有费用。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江北区风华路201号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 (略)

地址: (略) 鄞州区江南路599号宁波科技大厦四楼

传真:0574-*

项目联系人:吴龙斌、杨婷、赵琳、张燕平

项目联系方式:*




宁波工程学院风华校区学校餐饮环保隔油池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浙江 (略) 受 (略) 委托,就“ (略) 风华校区学校餐饮环保隔油池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是限额标准以下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编号:TC【2024】QT1100号

项目名称: (略) 风华校区学校餐饮环保隔油池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略) 风华校区

控制价:*元

计划工期:50日历天,**日之前交付使用。

采购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隔油设施、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1个

三、合格磋商响应方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者,请按下述要求领取文件:

4.1发售时间:**日至**日17时00分。

4.2 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联系方式(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磋商文件购买汇款凭证。

4.3 发售方式:

4.3.1网上发售方式,报名单位将所需资料扫描成电子版(合并成一个PDF)*@*-tc.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后以邮件的形式发送。

4.4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要求务必公对公转账,不接受个人对公汇款!

银行转账(跨行转账)直接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镇海支行

户名:浙江 (略)

银行账号:*3802-*

五、响应文件提交:

5.1.截止时间:**日14:00(北京时间)

5.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略) 鄞州区江南路599号宁波科技大厦浙江 (略) 开标室(八楼);

六、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日14:00(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鄞州区江南路599号宁波科技大厦浙江 (略) 开标室(八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现场踏勘

不组织统一踏勘,磋商响应方自行踏勘,磋商响应方自行承担有关的所有费用。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江北区风华路201号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 (略)

地址: (略) 鄞州区江南路599号宁波科技大厦四楼

传真:0574-*

项目联系人:吴龙斌、杨婷、赵琳、张燕平

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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