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家园》晋安区文旅专刊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福州市晋安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家园》晋安区文旅专刊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家园》晋安区文旅专刊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出版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晋安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7:48 |
开标时间 | **日 09:30 | ||
预算金额 | ¥4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玲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17 | ||
采购单位 | (略) 晋安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晋安区鹤林路5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工/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鼓楼区北环中路150号福苑花园1#楼8层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志玉、张玲蓉、0591-*-817 | ||
附件: | |||
附件1 | 文件购买登记表.doc |
(略) (略) (略) 晋安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家园》晋安区文旅专刊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家园》晋安区文旅专刊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RY*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玲蓉
项目联系电话:0591-*-8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晋安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晋安区鹤林路5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工/05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志玉、张玲蓉、0591-*-817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北环中路150号福苑花园1#楼8层03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家园》晋安区文旅专刊 | (略) (略) | (略) 鼓楼区小柳路85号福州日报社大楼三层 |
二、开标时间:**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略) (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家园》晋安区文旅专刊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FJRY*
2、项目名称:《家园》晋安区文旅专刊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家园》晋安区文旅专刊 | (略) (略) | (略) 鼓楼区小柳路85号福州日报社大楼三层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特定条件 |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 (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采购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被邀请供应商 (略) (略)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日09:0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日17:00。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鼓楼区北环中路150号福苑花园1#楼8层03室
8、协商时间:**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协商地点: (略) 鼓楼区北环中路150号福苑花园1#楼8层03室
9、以上如有变更,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关注。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晋安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略) 晋安区鹤林路57号
联系人姓名:吴芳
联系方法:0591-*
代理机构: (略) (略)
项目联系人:张玲蓉
地址: (略) 鼓楼区北环中路150号福苑花园1#楼8层03室
联系方法:0591-*-817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6.* 万元(人民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家园》晋安区文旅专刊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出版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晋安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7:48 |
开标时间 | **日 09:30 | ||
预算金额 | ¥4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玲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17 | ||
采购单位 | (略) 晋安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晋安区鹤林路5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工/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鼓楼区北环中路150号福苑花园1#楼8层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志玉、张玲蓉、0591-*-817 | ||
附件: | |||
附件1 | 文件购买登记表.doc |
(略) (略) (略) 晋安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家园》晋安区文旅专刊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家园》晋安区文旅专刊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RY*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玲蓉
项目联系电话:0591-*-8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晋安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晋安区鹤林路5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工/05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志玉、张玲蓉、0591-*-817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北环中路150号福苑花园1#楼8层03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家园》晋安区文旅专刊 | (略) (略) | (略) 鼓楼区小柳路85号福州日报社大楼三层 |
二、开标时间:**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略) (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家园》晋安区文旅专刊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FJRY*
2、项目名称:《家园》晋安区文旅专刊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家园》晋安区文旅专刊 | (略) (略) | (略) 鼓楼区小柳路85号福州日报社大楼三层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特定条件 |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 (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采购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被邀请供应商 (略) (略)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日09:0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日17:00。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鼓楼区北环中路150号福苑花园1#楼8层03室
8、协商时间:**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协商地点: (略) 鼓楼区北环中路150号福苑花园1#楼8层03室
9、以上如有变更,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关注。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晋安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略) 晋安区鹤林路57号
联系人姓名:吴芳
联系方法:0591-*
代理机构: (略) (略)
项目联系人:张玲蓉
地址: (略) 鼓楼区北环中路150号福苑花园1#楼8层03室
联系方法:0591-*-817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6.*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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