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某部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第1、2、3包
南充某部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第1、2、3包
南充某部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共3包,预算共计1673.65万元,其中第1包肉类预算824.22万元;第2包果蔬类预算443.95万元;第3包干杂调料饮品类预算405.48万元。从伙食费中列支。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同一供应商可同时参加多包采购。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电子备案登记证明。
(2)第一包需提供自有或合作屠宰场的《生猪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时间:**日09时至7月2日17时(北京时间)
(二)地点: (略) 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略) 高坪区东顺路三段159号)
(三)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招标文件申领登记表(原件,公告附件1);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公告附件2,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公告附件3,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1月之后)社保记录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公告附件4,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7.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公告附件5);
8.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原件,公告附件6);
9.供应商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原件,公告附件7)。
10.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若为经销商的需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11.提供生产商的《生猪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以上资料仅供报名时获取招标文件使用,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是否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以最后评审为准。
(四)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n)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女士
办公电话:0817-*
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蒋先生
办公电话:0817-*转*
移动电话:* *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先生
办公电话:0817-*转*
移动电话:*
南充某部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共3包,预算共计1673.65万元,其中第1包肉类预算824.22万元;第2包果蔬类预算443.95万元;第3包干杂调料饮品类预算405.48万元。从伙食费中列支。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同一供应商可同时参加多包采购。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电子备案登记证明。
(2)第一包需提供自有或合作屠宰场的《生猪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时间:**日09时至7月2日17时(北京时间)
(二)地点: (略) 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略) 高坪区东顺路三段159号)
(三)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招标文件申领登记表(原件,公告附件1);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公告附件2,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公告附件3,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1月之后)社保记录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公告附件4,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7.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公告附件5);
8.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原件,公告附件6);
9.供应商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原件,公告附件7)。
10.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若为经销商的需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11.提供生产商的《生猪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以上资料仅供报名时获取招标文件使用,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是否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以最后评审为准。
(四)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n)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女士
办公电话:0817-*
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蒋先生
办公电话:0817-*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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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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