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东塔净明寺保护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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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东塔净明寺保护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汉中东塔净明寺保护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汉台区西一环路与虎桥西路十字西北角(蓝天御苑小区北侧二楼)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ZB-HZ-*C

项目名称:汉中东塔净明寺保护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16,959.3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中东塔净明寺保护修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116,959.3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16,959.3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净明寺修缮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116,959.30 3,116,959.3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东塔净明寺保护修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提供工程施工的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东塔净明寺保护修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含古建筑),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从业范围含古建筑),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汉台区西一环路与虎桥西路十字西北角(蓝天御苑小区北侧二楼)会议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台区西一环路与虎桥西路十字西北角(蓝天御苑小区北侧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台区西一环路与虎桥西路十字西北角(蓝天御苑小区北侧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0)《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 (略) 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5号;(14)按相关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2.潜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出示获取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的介绍信原件以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磋商文件不提供邮寄,现场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3.潜在投标人务必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汉台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 (略) 汉台区中山街80号

联系方式:0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汉台区西一环路与虎桥西路十字西北角(蓝天御苑小区北侧二楼)

联系方式:0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丽妮、王丽

电话:0916-*

(略)

**日


项目概况

汉中东塔净明寺保护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汉台区西一环路与虎桥西路十字西北角(蓝天御苑小区北侧二楼)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ZB-HZ-*C

项目名称:汉中东塔净明寺保护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16,959.3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中东塔净明寺保护修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116,959.3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16,959.3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净明寺修缮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116,959.30 3,116,959.3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东塔净明寺保护修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提供工程施工的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东塔净明寺保护修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含古建筑),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从业范围含古建筑),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汉台区西一环路与虎桥西路十字西北角(蓝天御苑小区北侧二楼)会议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台区西一环路与虎桥西路十字西北角(蓝天御苑小区北侧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台区西一环路与虎桥西路十字西北角(蓝天御苑小区北侧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0)《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 (略) 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5号;(14)按相关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2.潜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出示获取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的介绍信原件以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磋商文件不提供邮寄,现场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3.潜在投标人务必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汉台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 (略) 汉台区中山街80号

联系方式:0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汉台区西一环路与虎桥西路十字西北角(蓝天御苑小区北侧二楼)

联系方式:0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丽妮、王丽

电话:0916-*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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