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某部整修工程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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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某部整修工程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连云区某部整修工程项目 JSZC-*-HTJS-C2024-004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HTJS-C2024-0040

项目名称:连云区某部整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06元

采购需求:

连云区某部整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3.(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3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4)本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见格式),若响应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5.(5)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略) 区二楼开标一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竞争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本级

单位地址: (略) (略) 徐圩新区合作路100号云湖社区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顾光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恒泰 (略)

单位地址: (略) 滨江中路536号2401-2410、2501-2510

联系人:吴晓蓓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随洋

电话:*

项目概况

连云区某部整修工程项目 JSZC-*-HTJS-C2024-004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HTJS-C2024-0040

项目名称:连云区某部整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06元

采购需求:

连云区某部整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3.(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3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4)本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见格式),若响应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5.(5)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略) 区二楼开标一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竞争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本级

单位地址: (略) (略) 徐圩新区合作路100号云湖社区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顾光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恒泰 (略)

单位地址: (略) 滨江中路536号2401-2410、2501-2510

联系人:吴晓蓓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随洋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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