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洞头区颗粒物TSP在线监控点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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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洞头区颗粒物TSP在线监控点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关于温州市洞头区颗粒物(TSP)在线监控点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 (略)  (略) 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的委托, (略) 洞头区颗粒物(TSP)在线监控点建设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ZHQ*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委托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略) 洞头区颗粒物(TSP)在线监控点建设 2 个 29万元 具体见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2、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地址:
1、磋商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即**日至**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q.com邮箱;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后获取。
4、磋商文件售价:每本500元整(磋商文件售出概不退还)。
六.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申请表(按本公告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对。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4:30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411会议室。
八.磋商时间:**日14:30
九.磋商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411会议室。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次日起三个工作日。
2、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报名后网上下载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文件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 (略)
地址: (略) 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国际商务大厦9楼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0577-*
采购人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77-*
, (略) ,洞头区,温州
关于温州市洞头区颗粒物(TSP)在线监控点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 (略)  (略) 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的委托, (略) 洞头区颗粒物(TSP)在线监控点建设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ZHQ*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委托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略) 洞头区颗粒物(TSP)在线监控点建设 2 个 29万元 具体见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2、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地址:
1、磋商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即**日至**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q.com邮箱;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后获取。
4、磋商文件售价:每本500元整(磋商文件售出概不退还)。
六.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申请表(按本公告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对。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4:30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411会议室。
八.磋商时间:**日14:30
九.磋商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411会议室。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次日起三个工作日。
2、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报名后网上下载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文件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 (略)
地址: (略) 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国际商务大厦9楼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0577-*
采购人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77-*
, (略) ,洞头区,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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