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和镇纳家户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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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和镇纳家户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杨和镇纳家户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和镇纳家户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期)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审服(批)发〔2024〕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衔接资金、美丽村庄建设资金、村级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诚卓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7059.29㎡(约40.59亩),为纳家户十队农宅配套室外硬化、给排水、供电等工程。1.室外土建工程。规划建设围墙总长约1250m,高1.8m,大门52座(包含门楼),沥青混凝土道路5358.3㎡(包含农户入口处硬化),混凝土道路820㎡,纳新路道路南侧铺设面砖450㎡。破除原有破损混凝土道路3070㎡,安装混凝土道牙3070m,混凝土树池30个,土方外运700m3等。2.室外给排水工程。铺设聚*烯De32-De160给水管2828m,安装水表52块等;铺设d300-d400聚*烯双壁波纹排水管1719m,d200HDPE钢筋混凝土II级管140m,De160HDPE聚*烯双壁波纹排水管307m,De110HDPE聚*烯排水出户管197m。配套水表井9座,阀门井11座,室外消火栓井3座,污水检查井42座,污水沉泥井52座,50m3钢筋混凝土化粪池一座等。3.室外电气工程。新建2台室外杆式变压器低压供电,敷设低压电缆3050m,预埋钢管320m,配套低压电缆井16座,低压配电箱12套,农宅配电箱52个,室外太阳能路灯25套等。

2.2 建设地点:永宁县纳家户村10队

2.3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08时30分至**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地 址:永宁县杨和镇

邮 编:*

联 系 人:王晓光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卓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楼

邮 编:*

联 系 人:赵瑜

电 话:0951-*

**日

杨和镇纳家户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和镇纳家户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期)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审服(批)发〔2024〕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衔接资金、美丽村庄建设资金、村级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诚卓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7059.29㎡(约40.59亩),为纳家户十队农宅配套室外硬化、给排水、供电等工程。1.室外土建工程。规划建设围墙总长约1250m,高1.8m,大门52座(包含门楼),沥青混凝土道路5358.3㎡(包含农户入口处硬化),混凝土道路820㎡,纳新路道路南侧铺设面砖450㎡。破除原有破损混凝土道路3070㎡,安装混凝土道牙3070m,混凝土树池30个,土方外运700m3等。2.室外给排水工程。铺设聚*烯De32-De160给水管2828m,安装水表52块等;铺设d300-d400聚*烯双壁波纹排水管1719m,d200HDPE钢筋混凝土II级管140m,De160HDPE聚*烯双壁波纹排水管307m,De110HDPE聚*烯排水出户管197m。配套水表井9座,阀门井11座,室外消火栓井3座,污水检查井42座,污水沉泥井52座,50m3钢筋混凝土化粪池一座等。3.室外电气工程。新建2台室外杆式变压器低压供电,敷设低压电缆3050m,预埋钢管320m,配套低压电缆井16座,低压配电箱12套,农宅配电箱52个,室外太阳能路灯25套等。

2.2 建设地点:永宁县纳家户村10队

2.3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08时30分至**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地 址:永宁县杨和镇

邮 编:*

联 系 人:王晓光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卓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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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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