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沛县“同市同标”不动产登记平台升级采购公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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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沛县“同市同标”不动产登记平台升级采购公告[项目

项目概况

沛县“同市同标”不动产登记平台升级 JSZC-*-PXZB-C2024-000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PXZB-C2024-0007

项目名称:沛县“同市同标”不动产登记平台升级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不接受超325.00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沛县 “同市同标”不动产登记平台升级,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所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且专业类别涵盖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方式:“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 (略) 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沛县第二开标室(沛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北京时间09:30分前。

2、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叶藤 联系电话:*

地址:沛县经济开发区1号路南侧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单位地址:沛县新城区金融中心

联系人:郭仁玉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众博 (略)

单位地址:沛县经济开发区1号路南侧

联系人:叶藤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藤

电话:*

沛县“同市同标”不动产登记平台升级采购文件.doc

项目概况

沛县“同市同标”不动产登记平台升级 JSZC-*-PXZB-C2024-000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PXZB-C2024-0007

项目名称:沛县“同市同标”不动产登记平台升级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不接受超325.00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沛县 “同市同标”不动产登记平台升级,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所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且专业类别涵盖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方式:“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 (略) 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沛县第二开标室(沛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北京时间09:30分前。

2、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叶藤 联系电话:*

地址:沛县经济开发区1号路南侧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单位地址:沛县新城区金融中心

联系人:郭仁玉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众博 (略)

单位地址:沛县经济开发区1号路南侧

联系人:叶藤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藤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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