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机场排水管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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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机场排水管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机场排水管维护项目(编号:SZCG*)招标人为 (略) ,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斯正 (略) 受业主委托,对该项目的宁波机场排水管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和范围: 根据需要对宁波机场各区域污水管道进行清淤清污、疏通、CCTV检测排查等工作;

(2)招标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9万元/年、27万元/3年 (含税);人民币8.49万元/年、25.47万元/3年(不含税)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4)服务地点:宁波栎社国际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 (略) (略) 、 (略) 有关规定, (略) (略) 或 (略) 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日至**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略) 斯正 (略) ( (略) 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3楼);联系人:韩刘昱;联系电话:0574-*。

(3)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国内邮寄,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

文件费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账 号:*88

户 名: (略) 斯正 (略)

提示:投标人付款后请及时以邮件形式将汇款底单和 (略) 邮箱:*@*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手机号、邮箱及开票信息,如未按照此要求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

(4)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2024 年7月16日9 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与开标地点: (略) 海曙区栎社机场内行政办公区3号楼201会议室( (略) 公安局机场分局北侧)。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本项目投标文件要求各投标人快递方式递交。投标人应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中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建议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于**日17 时00分前邮寄至: (略) 斯正 (略) ( (略) 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3楼);收件人:赵梦洁;联系电话:*;如未能在此时间送达,请提前告知招标代理其他应急送达方式,否则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如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回复邮件并电话告知,告知公司名字,快递单号,以便查询物流状态,邮箱:*@*q.com 。本项目指定寄件物流必须为顺丰快递,不接受到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gov.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官网(http://**-airport.com/)。

7.其他事项

(1)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2)★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3)★投标函载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项目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宁波海曙区栎社机场内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斯正 (略)

地址: (略) 奉化区岳林街道瑞峰路28-1号楼5楼

联系人:王银

电话:0574-*

电子邮件:*@*q.com

招标监督电话:0574-*

  1. 发布时间

**日

1.招标条件

宁波机场排水管维护项目(编号:SZCG*)招标人为 (略) ,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斯正 (略) 受业主委托,对该项目的宁波机场排水管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和范围: 根据需要对宁波机场各区域污水管道进行清淤清污、疏通、CCTV检测排查等工作;

(2)招标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9万元/年、27万元/3年 (含税);人民币8.49万元/年、25.47万元/3年(不含税)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4)服务地点:宁波栎社国际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 (略) (略) 、 (略) 有关规定, (略) (略) 或 (略) 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日至**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略) 斯正 (略) ( (略) 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3楼);联系人:韩刘昱;联系电话:0574-*。

(3)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国内邮寄,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

文件费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账 号:*88

户 名: (略) 斯正 (略)

提示:投标人付款后请及时以邮件形式将汇款底单和 (略) 邮箱:*@*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手机号、邮箱及开票信息,如未按照此要求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

(4)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2024 年7月16日9 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与开标地点: (略) 海曙区栎社机场内行政办公区3号楼201会议室( (略) 公安局机场分局北侧)。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本项目投标文件要求各投标人快递方式递交。投标人应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中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建议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于**日17 时00分前邮寄至: (略) 斯正 (略) ( (略) 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3楼);收件人:赵梦洁;联系电话:*;如未能在此时间送达,请提前告知招标代理其他应急送达方式,否则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如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回复邮件并电话告知,告知公司名字,快递单号,以便查询物流状态,邮箱:*@*q.com 。本项目指定寄件物流必须为顺丰快递,不接受到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gov.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官网(http://**-airport.com/)。

7.其他事项

(1)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2)★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3)★投标函载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项目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宁波海曙区栎社机场内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斯正 (略)

地址: (略) 奉化区岳林街道瑞峰路28-1号楼5楼

联系人:王银

电话:0574-*

电子邮件:*@*q.com

招标监督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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