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吉县社会福利中心三号楼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非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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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吉县社会福利中心三号楼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非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吉县社会福利中心三号楼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非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安吉县社会福利中心就《安吉县社会福利中心三号楼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AJJXZX2024-033

二、项目名称:安吉县社会福利中心三号楼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名称

采购内容及要求简述

数量

预算价

1

安吉县社会福利中心三号楼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非政府采购项目

根据《 (略) 民政厅 (略) 财政厅关 (略) 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养【2022】34号)文件要求,现就对安吉县社会福利中心三号楼(一、二层)进行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进行公开招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项

52.2

万元

备注

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52.2万元,投标报价超预算价的投标无效。

2、完工期限:合同签订后于**日之前完成改造。

3、实际工程款=硬装工程+产品采购及安装的合计。

4、实际工程款=硬装工程+产品采购及安装的合计。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购置费、人工费、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费(5000元)、施工费、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含运输费、装卸费、运输保险费和采保费)、安装、维护、保险、措施费用、利润、规费、税金、招标代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交付采购人使用的一切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因投标人失误的错漏项均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5、本项目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费5000元,由本项目的中标人支付给相关的第三方。相关第三方信息,由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人咨询。

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七、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招标文件报名/发售时间:**日至**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发售地点:安吉匠心 (略) ( (略) 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本项目接受电子邮件或邮寄形式报名(同时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前 (略) 。如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q.com,联系人:郎正,联系电话:0572-*。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日下午14: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吉匠心 (略) ( (略) 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二楼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日下午14:00时

开标地点:安吉匠心 (略) ( (略) 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二楼开标室。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安吉匠心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安吉支行营业部

帐 号:*00706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答复,并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和投诉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联系人:孙颖,联系电话:0572-*。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报名表;

B、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副本复印件一份;

C、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5、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三、执行相关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

十四、采购代理费用:

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十五、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当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六、采购单位、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县社会福利中心

联系人:沈勇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安吉县玉磬路122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匠心 (略)

联系人:郎正/俞志昂 联系电话:0572-* 0572-*

地址: (略) 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吉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572-*

地址: (略) 安吉县行政中心3楼



附件信息:

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吉县社会福利中心三号楼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非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安吉县社会福利中心就《安吉县社会福利中心三号楼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AJJXZX2024-033

二、项目名称:安吉县社会福利中心三号楼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名称

采购内容及要求简述

数量

预算价

1

安吉县社会福利中心三号楼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非政府采购项目

根据《 (略) 民政厅 (略) 财政厅关 (略) 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养【2022】34号)文件要求,现就对安吉县社会福利中心三号楼(一、二层)进行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进行公开招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项

52.2

万元

备注

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52.2万元,投标报价超预算价的投标无效。

2、完工期限:合同签订后于**日之前完成改造。

3、实际工程款=硬装工程+产品采购及安装的合计。

4、实际工程款=硬装工程+产品采购及安装的合计。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购置费、人工费、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费(5000元)、施工费、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含运输费、装卸费、运输保险费和采保费)、安装、维护、保险、措施费用、利润、规费、税金、招标代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交付采购人使用的一切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因投标人失误的错漏项均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5、本项目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费5000元,由本项目的中标人支付给相关的第三方。相关第三方信息,由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人咨询。

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七、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招标文件报名/发售时间:**日至**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发售地点:安吉匠心 (略) ( (略) 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本项目接受电子邮件或邮寄形式报名(同时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前 (略) 。如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q.com,联系人:郎正,联系电话:0572-*。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日下午14: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吉匠心 (略) ( (略) 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二楼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日下午14:00时

开标地点:安吉匠心 (略) ( (略) 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二楼开标室。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安吉匠心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安吉支行营业部

帐 号:*00706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答复,并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和投诉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联系人:孙颖,联系电话:0572-*。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报名表;

B、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副本复印件一份;

C、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5、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三、执行相关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

十四、采购代理费用:

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十五、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当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六、采购单位、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县社会福利中心

联系人:沈勇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安吉县玉磬路122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匠心 (略)

联系人:郎正/俞志昂 联系电话:0572-* 0572-*

地址: (略) 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吉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572-*

地址: (略) 安吉县行政中心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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