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3号线金华寺东路至三河场区间增设声屏障项目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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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3号线金华寺东路至三河场区间增设声屏障项目遴选公告

遴选公告

地铁3号线金华寺东路至三河场区间增设声屏障项目遴选公告

1遴选条件

本遴选项目地铁3号线金华寺东路至三河场区间增设声屏障项目,项目业主为 (略) ,本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遴选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遴选。

2.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2.1 本项目实施地点: (略)

2.2 遴选范围:

地铁3号线金华寺东路至三河场区间上行右侧(K42+817-K43+117)增设直立微弧式声屏障,板材全部采用金属吸声板。

2.3 项目期限:

项目期限 6 个月,暂定2024111含当日)起至2025430含当日),具体以遴选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遴选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响应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3.1.2 业绩要求:

近3年(项目完成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内),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的已完工的声屏障设施施工或维修业绩。

(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项目完成证明文件为验收文件或结算单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

注:①验收文件或结算单应能体现与合同的对应关系,且须加盖合同*方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业主书面证明文件须由合同*方或运营使用单位( (略) )出具,前述*方(或运营使用单位)的部门、处室、项目部等提供的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

②响应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涉及多个专业或多项实施内容的,其符合上述业绩类型要求的实施内容部分的金额应达到规定业绩金额要求,且证明材料应能体现该部分实施内容的合同金额。

③响应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响应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响应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1.3 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不存在响应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响应的情形。

3.1.5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为响应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具有轨道交通施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业绩。

②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为响应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具有轨道交通施工项目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的业绩。

注:

①上述项目负责人以及技术负责人的业绩,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以及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完成证明文件(项目完成证明文件为验收文件或结算单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

②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响应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遴选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响应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3.2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遴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 06 月 26 日起,在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站(http://**:1443)免费下载遴选文件。

4.2遴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遴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成都 (略) 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略) 双流区梓州大道6699号成都地铁1号线红星路停车场综合楼4楼本项目开标室),电话:*。

特别提醒:该中心位于地铁停车场内,可驱车或出地铁1号线五根松C口后步行前往(步行约需20分钟),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并携带招标采购公告或招标采购文件以便门岗核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1443)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遴 选 人: (略)

地 址: (略) 成华区双店西一路208号

邮 编:*

联 系 人:

技术:刘先生 电话:028-*

商务:张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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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遴选条件

本遴选项目地铁3号线金华寺东路至三河场区间增设声屏障项目,项目业主为 (略) ,本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遴选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遴选。

2.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2.1 本项目实施地点: (略)

2.2 遴选范围:

地铁3号线金华寺东路至三河场区间上行右侧(K42+817-K43+117)增设直立微弧式声屏障,板材全部采用金属吸声板。

2.3 项目期限:

项目期限 6 个月,暂定2024111含当日)起至2025430含当日),具体以遴选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遴选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响应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3.1.2 业绩要求:

近3年(项目完成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内),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的已完工的声屏障设施施工或维修业绩。

(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项目完成证明文件为验收文件或结算单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

注:①验收文件或结算单应能体现与合同的对应关系,且须加盖合同*方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业主书面证明文件须由合同*方或运营使用单位( (略) )出具,前述*方(或运营使用单位)的部门、处室、项目部等提供的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

②响应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涉及多个专业或多项实施内容的,其符合上述业绩类型要求的实施内容部分的金额应达到规定业绩金额要求,且证明材料应能体现该部分实施内容的合同金额。

③响应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响应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响应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1.3 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不存在响应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响应的情形。

3.1.5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为响应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具有轨道交通施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业绩。

②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为响应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具有轨道交通施工项目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的业绩。

注:

①上述项目负责人以及技术负责人的业绩,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以及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完成证明文件(项目完成证明文件为验收文件或结算单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

②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响应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遴选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响应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3.2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遴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 06 月 26 日起,在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站(http://**:1443)免费下载遴选文件。

4.2遴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遴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成都 (略) 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略) 双流区梓州大道6699号成都地铁1号线红星路停车场综合楼4楼本项目开标室),电话:*。

特别提醒:该中心位于地铁停车场内,可驱车或出地铁1号线五根松C口后步行前往(步行约需20分钟),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并携带招标采购公告或招标采购文件以便门岗核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1443)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遴 选 人: (略)

地 址: (略) 成华区双店西一路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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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刘先生 电话:028-*

商务:张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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