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梅花镇高玉村一事一议便道硬化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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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梅花镇高玉村一事一议便道硬化项目招标公告



(略) 藁城区梅花镇高玉村一事一议便道硬化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藁城区梅花镇高玉村一事一议便道硬化项 (略) 藁城区梅花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 (略) 藁城区梅花镇高玉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9%+9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藁城区梅花镇高玉村一事一议便道硬化项目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藁城区梅花镇高玉村

2.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财政资金

2.5最高限价:*.2元

2.6保证金:8000元

2.7工 期:15日历天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承担其他 在建设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5、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 件中的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上午 09:00 至 2024 年7月3日上午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 中使用“投标管家”投标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并 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如 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 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7月18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并在签到、解密截止时间前进行电子签到、解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 (略) 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藁城区梅花镇高玉村民委员会

地 址: (略) 藁城区梅花镇高玉村

邮 编:*

联 系 人:任卓卓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工辰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裕华东路 302 号天山世界之门 G 座 1826

联 系 人:李少雄

电 话:*

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少雄 *

投诉接收单位: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略) 藁城区梅花镇高玉村一事一议便道硬化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藁城区梅花镇高玉村一事一议便道硬化项 (略) 藁城区梅花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 (略) 藁城区梅花镇高玉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9%+9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藁城区梅花镇高玉村一事一议便道硬化项目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藁城区梅花镇高玉村

2.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财政资金

2.5最高限价:*.2元

2.6保证金:8000元

2.7工 期:15日历天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承担其他 在建设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5、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 件中的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上午 09:00 至 2024 年7月3日上午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 中使用“投标管家”投标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并 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如 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 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7月18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并在签到、解密截止时间前进行电子签到、解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 (略) 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藁城区梅花镇高玉村民委员会

地 址: (略) 藁城区梅花镇高玉村

邮 编:*

联 系 人:任卓卓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工辰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裕华东路 302 号天山世界之门 G 座 1826

联 系 人:李少雄

电 话:*

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少雄 *

投诉接收单位: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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