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商务厅政府采购协议GPA项目的再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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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商务厅政府采购协议GPA项目的再次招标公告

(略) 商务厅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拟对我厅“政府采购协议(GPA)项目”的研究工作面向社会进行再次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 (略) 利用 GPA 规则推动新智汽车产业“走出去”的对策研究》

二、招标范围

本 (略) (略) 校、科研机构、研究咨询机构等单位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组织。

三、购买服务内容

1、编制《 (略) 利用 GPA 规则推动新智汽车产业“走出去”的对策研究》报告。报告具体包括加入 GPA (略) 体制及经济的影响、GPA (略) 门槛价的出价应对、我国新智汽车产业的货物出价及例外应对、GPA (略) 新智汽车“走出去”机遇与挑战、GPA主要缔约方推动产业“走出去”的经验借鉴、 (略) 利用GPA规则推动新智汽车“走出去”的对策。

2、关于“GPA”涉及的相关法律技术服务。

3、关于贸易政策合规的相关法律技术服务。

四、经费控制要求

总经费控制在15万元以内,超过此费用的方案作废。

五、竞标要求

1、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从事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管理咨询社会 (略) 校、 (略) 所或研究咨询机构,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三证合一)。

2、项目负责人为教授或研究员高级职称。

3、投标人近三年以内(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须具有政府采购协议(GPA)研究或与此项目相关联研究的业绩。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12:00时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七、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略) 商务厅世贸办0726室。

八、联系方式

(略) 商务厅世贸办:王珏

联系电话:027-*

地址: (略) 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7楼072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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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商务厅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拟对我厅“政府采购协议(GPA)项目”的研究工作面向社会进行再次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 (略) 利用 GPA 规则推动新智汽车产业“走出去”的对策研究》

二、招标范围

本 (略) (略) 校、科研机构、研究咨询机构等单位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组织。

三、购买服务内容

1、编制《 (略) 利用 GPA 规则推动新智汽车产业“走出去”的对策研究》报告。报告具体包括加入 GPA (略) 体制及经济的影响、GPA (略) 门槛价的出价应对、我国新智汽车产业的货物出价及例外应对、GPA (略) 新智汽车“走出去”机遇与挑战、GPA主要缔约方推动产业“走出去”的经验借鉴、 (略) 利用GPA规则推动新智汽车“走出去”的对策。

2、关于“GPA”涉及的相关法律技术服务。

3、关于贸易政策合规的相关法律技术服务。

四、经费控制要求

总经费控制在15万元以内,超过此费用的方案作废。

五、竞标要求

1、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从事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管理咨询社会 (略) 校、 (略) 所或研究咨询机构,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三证合一)。

2、项目负责人为教授或研究员高级职称。

3、投标人近三年以内(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须具有政府采购协议(GPA)研究或与此项目相关联研究的业绩。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12:00时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七、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略) 商务厅世贸办0726室。

八、联系方式

(略) 商务厅世贸办:王珏

联系电话:027-*

地址: (略) 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7楼072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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