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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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XXQ* 项目名称 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
标段编号 WXXQ*-X02 标段名称 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日 公告结束时间 **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3]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大发地块的西侧,起于宁嘉路,终于清源路。
2.1.2 建设规模: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 (略) 新吴区内一条南 (略) 支路。项目起于宁嘉路,桩号为 K0+000.000,向南延伸与清晏路、科创路相交后终于清源路,终点桩号为K0+744.128,全长744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本工程雨水管最大直径为d1200。
2.1.3 合同估算价:206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日,竣工日期:**日
2.1.5 其他:本项目采用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请投标人注意招标文件内容相关要求。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通智能化设施工程(不含设备)、照明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2/06/25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06/25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03/25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24/04/15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江苏伟丰 (略) ,限制参与中心项目投标6个月(2024.4.15-2024.10.1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日 16:00 时至**日 23:59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二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信 (略)
地址:
(略) 新吴区清晏路29号
地址:
(略) 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国际大厦5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
史永德、蒋工
电话:
0510-*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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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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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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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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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招标公告
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3]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大发地块的西侧,起于宁嘉路,终于清源路。
2.1.2 建设规模: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 (略) 新吴区内一条南 (略) 支路。项目起于宁嘉路,桩号为 K0+000.000,向南延伸与清晏路、科创路相交后终于清源路,终点桩号为K0+744.128,全长744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本工程雨水管最大直径为d1200。
2.1.3 合同估算价:206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日,竣工日期:**日
2.1.5 其他:本项目采用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请投标人注意招标文件内容相关要求。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通智能化设施工程(不含设备)、照明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2/06/25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06/25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03/25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24/04/15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江苏伟丰 (略) ,限制参与中心项目投标6个月(2024.4.15-2024.10.1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日 16:00 时至**日 23:59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二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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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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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WXXQ* 项目名称 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
标段编号 WXXQ*-X02 标段名称 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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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日 公告结束时间 **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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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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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3]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大发地块的西侧,起于宁嘉路,终于清源路。
2.1.2 建设规模: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 (略) 新吴区内一条南 (略) 支路。项目起于宁嘉路,桩号为 K0+000.000,向南延伸与清晏路、科创路相交后终于清源路,终点桩号为K0+744.128,全长744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本工程雨水管最大直径为d1200。
2.1.3 合同估算价:206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日,竣工日期:**日
2.1.5 其他:本项目采用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请投标人注意招标文件内容相关要求。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通智能化设施工程(不含设备)、照明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2/06/25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06/25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03/25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24/04/15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江苏伟丰 (略) ,限制参与中心项目投标6个月(2024.4.15-2024.10.1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日 16:00 时至**日 23:59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二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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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3]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大发地块的西侧,起于宁嘉路,终于清源路。
2.1.2 建设规模: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 (略) 新吴区内一条南 (略) 支路。项目起于宁嘉路,桩号为 K0+000.000,向南延伸与清晏路、科创路相交后终于清源路,终点桩号为K0+744.128,全长744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本工程雨水管最大直径为d1200。
2.1.3 合同估算价:206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日,竣工日期:**日
2.1.5 其他:本项目采用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请投标人注意招标文件内容相关要求。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通智能化设施工程(不含设备)、照明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2/06/25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06/25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03/25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24/04/15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江苏伟丰 (略) ,限制参与中心项目投标6个月(2024.4.15-2024.10.1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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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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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二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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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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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XXQ* 项目名称 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
标段编号 WXXQ*-X02 标段名称 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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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3]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大发地块的西侧,起于宁嘉路,终于清源路。
2.1.2 建设规模: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 (略) 新吴区内一条南 (略) 支路。项目起于宁嘉路,桩号为 K0+000.000,向南延伸与清晏路、科创路相交后终于清源路,终点桩号为K0+744.128,全长744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本工程雨水管最大直径为d1200。
2.1.3 合同估算价:206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日,竣工日期:**日
2.1.5 其他:本项目采用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请投标人注意招标文件内容相关要求。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通智能化设施工程(不含设备)、照明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2/06/25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06/25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03/25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24/04/15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江苏伟丰 (略) ,限制参与中心项目投标6个月(2024.4.15-2024.10.1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日 16:00 时至**日 23:59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二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信 (略)
地址:
(略) 新吴区清晏路29号
地址:
(略) 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国际大厦5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
史永德、蒋工
电话:
0510-*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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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招标公告
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3]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大发地块的西侧,起于宁嘉路,终于清源路。
2.1.2 建设规模: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 (略) 新吴区内一条南 (略) 支路。项目起于宁嘉路,桩号为 K0+000.000,向南延伸与清晏路、科创路相交后终于清源路,终点桩号为K0+744.128,全长744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本工程雨水管最大直径为d1200。
2.1.3 合同估算价:206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日,竣工日期:**日
2.1.5 其他:本项目采用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请投标人注意招标文件内容相关要求。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通智能化设施工程(不含设备)、照明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2/06/25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06/25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03/25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24/04/15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江苏伟丰 (略) ,限制参与中心项目投标6个月(2024.4.15-2024.10.1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日 16:00 时至**日 23:59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二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信 (略)
地址:
(略) 新吴区清晏路29号
地址:
(略) 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国际大厦5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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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工
联系人:
史永德、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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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XXQ* 项目名称 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
标段编号 WXXQ*-X02 标段名称 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日 公告结束时间 **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3]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大发地块的西侧,起于宁嘉路,终于清源路。
2.1.2 建设规模: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 (略) 新吴区内一条南 (略) 支路。项目起于宁嘉路,桩号为 K0+000.000,向南延伸与清晏路、科创路相交后终于清源路,终点桩号为K0+744.128,全长744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本工程雨水管最大直径为d1200。
2.1.3 合同估算价:206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日,竣工日期:**日
2.1.5 其他:本项目采用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请投标人注意招标文件内容相关要求。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通智能化设施工程(不含设备)、照明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2/06/25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06/25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03/25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24/04/15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江苏伟丰 (略) ,限制参与中心项目投标6个月(2024.4.15-2024.10.1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日 16:00 时至**日 23:59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二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信 (略)
地址:
(略) 新吴区清晏路29号
地址:
(略) 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国际大厦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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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3]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大发地块的西侧,起于宁嘉路,终于清源路。
2.1.2 建设规模: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 (略) 新吴区内一条南 (略) 支路。项目起于宁嘉路,桩号为 K0+000.000,向南延伸与清晏路、科创路相交后终于清源路,终点桩号为K0+744.128,全长744米,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本工程雨水管最大直径为d1200。
2.1.3 合同估算价:206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日,竣工日期:**日
2.1.5 其他:本项目采用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请投标人注意招标文件内容相关要求。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通智能化设施工程(不含设备)、照明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2/06/25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06/25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03/25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24/04/15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江苏伟丰 (略) ,限制参与中心项目投标6个月(2024.4.15-2024.10.1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日 16:00 时至**日 23:59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二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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