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业务经办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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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业务经办机构的公告

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下称专用账户)管理,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20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4〕440号)等文件精神, (略) 实际, (略) 范围内公开征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业务经办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 (略) 设立有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商业信誉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参加本次公开评选活动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等级良好,服务水平优良,团队人员充足,且服务网 (略) 主要区域;

(三)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相关要求,并对承担相关义务、做好相关工作作出书面承诺;

(四)银行信息 (略) 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能够实现对接,并按照《 (略) 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金融机构数据接口规范》,根据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约定(简称三方协议,参考文本见附件),实时验证银行卡信息、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户开立和撤销信息,同步交互专户资金流向,精准反馈人工费拨付和农民工工资代发情况。

二、申请银行需提交的材料

(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业务经办机构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四)本机构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业务实施工作方案及工资代发管理系统建设维护方案,并提供管理 (略) 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对接情况的证明材料及按要求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书面承诺;

(五)业务网点设立及覆盖情况、团队建设情况说明;

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机构公章。

三、申请流程

申请单位负责人(或受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专用账户业务经办申请,审核合格后,统一将征集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示,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申请方式

(一)申请材料提交地点: (略) 雁江区狮子山街道幸福大道三段10号, (略) 民服务中心6楼604-18室;

(二)申请时间:**日至7月5 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逾期申请不再受理;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28-*。

附件:1.《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业务经办机

构申请表》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参

考文本)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


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下称专用账户)管理,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20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4〕440号)等文件精神, (略) 实际, (略) 范围内公开征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业务经办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 (略) 设立有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商业信誉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参加本次公开评选活动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等级良好,服务水平优良,团队人员充足,且服务网 (略) 主要区域;

(三)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相关要求,并对承担相关义务、做好相关工作作出书面承诺;

(四)银行信息 (略) 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能够实现对接,并按照《 (略) 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金融机构数据接口规范》,根据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约定(简称三方协议,参考文本见附件),实时验证银行卡信息、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户开立和撤销信息,同步交互专户资金流向,精准反馈人工费拨付和农民工工资代发情况。

二、申请银行需提交的材料

(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业务经办机构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四)本机构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业务实施工作方案及工资代发管理系统建设维护方案,并提供管理 (略) 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对接情况的证明材料及按要求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书面承诺;

(五)业务网点设立及覆盖情况、团队建设情况说明;

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机构公章。

三、申请流程

申请单位负责人(或受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专用账户业务经办申请,审核合格后,统一将征集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示,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申请方式

(一)申请材料提交地点: (略) 雁江区狮子山街道幸福大道三段10号, (略) 民服务中心6楼604-18室;

(二)申请时间:**日至7月5 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逾期申请不再受理;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28-*。

附件:1.《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业务经办机

构申请表》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参

考文本)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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