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商业技师学院校园周界防盗报警系统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商业技师学院校园周界防盗报警系统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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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浙江 (略) 校园周界防盗报警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C
项目名称:浙江 (略) 校园周界防盗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标项一:
标项名称:校园周界防盗报警系统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需采购校园周界防盗报警系统。具体内容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https://http://**)
方式:在线获取 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 (略) ”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 (略) ”的账号注册;2.潜在 (略)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 (略) ”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磋商响应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略) (https://http://**)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5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略) (https://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开启前到“浙江 (略) (http://zfcg.http://**.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 (略) “网上办事指南”的“投标人注册申请”。(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磋商响应。(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响应。(4)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海曙 (略) 南段13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贺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鲍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 (略)
地 址: (略) (略) 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传 真:0574-*、邮箱:*@*26.com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百军、周俊辉、卢航燕、夏坤、吴凤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王家兴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预算金额未达到*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附件信息: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商业技师学院校园周界防盗报警系统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浙江 (略) 校园周界防盗报警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C
项目名称:浙江 (略) 校园周界防盗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标项一:
标项名称:校园周界防盗报警系统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需采购校园周界防盗报警系统。具体内容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https://http://**)
方式:在线获取 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 (略) ”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 (略) ”的账号注册;2.潜在 (略)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 (略) ”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磋商响应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略) (https://http://**)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5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略) (https://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开启前到“浙江 (略) (http://zfcg.http://**.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 (略) “网上办事指南”的“投标人注册申请”。(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磋商响应。(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响应。(4)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海曙 (略) 南段13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贺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鲍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 (略)
地 址: (略) (略) 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传 真:0574-*、邮箱:*@*26.com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百军、周俊辉、卢航燕、夏坤、吴凤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王家兴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预算金额未达到*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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