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婺源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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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婺源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略) (略) 关于婺源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XZF[2024]-CG010 2、项目名称:婺源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9元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备注:本项目依据《 (略) 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在资格审查环节采用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方式的,可不再逐条提供以上相应资格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本项目经采购人同意后允许专业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四、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 00:00:00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系统网上下载。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09:00(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 0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紫阳镇清华路文公大桥北侧)

七、公告发布媒介: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婺源县蚺城街道东升路7号301室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 (略)

地址:婺源县紫阳镇锦屏路52号二楼

项目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方式:*

九、其他说明:

1、凡获取采购文件后,对本采购文件必须仔细阅读,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并接受采购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2、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另行通知。

一、项目概况

(略) (略) 关于婺源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XZF[2024]-CG010 2、项目名称:婺源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9元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备注:本项目依据《 (略) 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在资格审查环节采用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方式的,可不再逐条提供以上相应资格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本项目经采购人同意后允许专业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四、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 00:00:00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系统网上下载。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09:00(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 0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紫阳镇清华路文公大桥北侧)

七、公告发布媒介: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婺源县蚺城街道东升路7号301室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 (略)

地址:婺源县紫阳镇锦屏路52号二楼

项目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方式:*

九、其他说明:

1、凡获取采购文件后,对本采购文件必须仔细阅读,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并接受采购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2、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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