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城关镇卫生院迁建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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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城关镇卫生院迁建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红采计备【2024】XM0101号

3、项目名称:红安县 (略) 迁建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HAC*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45.*(万元)

6、最高限价:145.*(万元)

7、采购需求:

红安县 (略) 迁建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90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 (略) 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http://**/)上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提供网页截图)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 (略) 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http://**/)上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提供网页截图)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红安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cn)

3、方式:

(1)本项目交易网站为红安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cn),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
(2)供应商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磋商文件。
(3)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或*)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红安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进行上传

五、开启

1、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 15点至15点30分进入红安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红安县 (略)

地址:红安县金沙大道2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 (略) 红安县培城路培城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争

电话:*

招标公告文件_43255.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红采计备【2024】XM0101号

3、项目名称:红安县 (略) 迁建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HAC*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45.*(万元)

6、最高限价:145.*(万元)

7、采购需求:

红安县 (略) 迁建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90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 (略) 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http://**/)上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提供网页截图)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 (略) 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http://**/)上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提供网页截图)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红安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cn)

3、方式:

(1)本项目交易网站为红安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cn),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
(2)供应商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磋商文件。
(3)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或*)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红安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进行上传

五、开启

1、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 15点至15点30分进入红安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红安县 (略)

地址:红安县金沙大道2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 (略) 红安县培城路培城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争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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