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显胜乡蒲河村新建钢架大棚及配套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西峰区显胜乡蒲河村新建钢架大棚及配套招标公告

西峰区显胜乡蒲河村新建钢架大棚及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HM2024-008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甘肃弘明工程 (略)
采购方式邀请项目类型(A99)其他
联系人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08:30:00竞价结束时间** 17:3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标包名称标包编号采购类别合同估算价
1西峰区显胜乡蒲河村新建钢架大棚及配套项目001GSHM2024-008-01工程-施工*.62(元)

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峰区显胜乡蒲河村新建钢架大棚及配套项目已由中共西峰区委组织部、西峰区财政局、西峰区农业农村局以西组发【2024】3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西峰区显胜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弘明工程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 (略) 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投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SHM2024-008

    2.2项目名称:西峰区显胜乡蒲河村新建钢架大棚及配套项目

    2.3建设地点:西峰区显胜乡蒲河村

    2.4工程内容:新建钢架大棚30座〔统一采用脊高为2.8米、跨度为8米的钢质主骨架,骨架间距为1.25米,采用镀锌U型管(管壁厚2.0mm,管径60mm*30mm),三联式放风,中间用7米宽棚膜,两边各用2米宽棚膜〕;配套微型耕作机械4套,小型柴油箱式货运车辆1辆。

    招标控制价:*.62元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6计划工期:5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日,

    计划竣工日期:**日。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质量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 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4投标企业必须提供《 (略) 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4.1招标 (略) 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2024年6月26日8时30分至2024年6月28日17时3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5.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6月28日17 时30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日历天。

    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弘明工程 (略) ;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峰区显胜乡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西峰区显胜乡显胜村北街6号

    联系人:马婷婷

    电 话:0934-*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弘明工程 (略)

    地 址: (略) 西峰区凤凰大境一期9号楼5层02-1号商铺

    联系人:何凡凡

    联系电话:*

    甘肃弘明工程 (略)

    **日

附件信息

西峰区显胜乡蒲河村新建钢架大棚及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HM2024-008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甘肃弘明工程 (略)
采购方式邀请项目类型(A99)其他
联系人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08:30:00竞价结束时间** 17:3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标包名称标包编号采购类别合同估算价
1西峰区显胜乡蒲河村新建钢架大棚及配套项目001GSHM2024-008-01工程-施工*.62(元)

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峰区显胜乡蒲河村新建钢架大棚及配套项目已由中共西峰区委组织部、西峰区财政局、西峰区农业农村局以西组发【2024】3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西峰区显胜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弘明工程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 (略) 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投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SHM2024-008

    2.2项目名称:西峰区显胜乡蒲河村新建钢架大棚及配套项目

    2.3建设地点:西峰区显胜乡蒲河村

    2.4工程内容:新建钢架大棚30座〔统一采用脊高为2.8米、跨度为8米的钢质主骨架,骨架间距为1.25米,采用镀锌U型管(管壁厚2.0mm,管径60mm*30mm),三联式放风,中间用7米宽棚膜,两边各用2米宽棚膜〕;配套微型耕作机械4套,小型柴油箱式货运车辆1辆。

    招标控制价:*.62元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6计划工期:5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日,

    计划竣工日期:**日。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质量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 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4投标企业必须提供《 (略) 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4.1招标 (略) 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2024年6月26日8时30分至2024年6月28日17时3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5.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6月28日17 时30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日历天。

    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弘明工程 (略) ;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峰区显胜乡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西峰区显胜乡显胜村北街6号

    联系人:马婷婷

    电 话:0934-*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弘明工程 (略)

    地 址: (略) 西峰区凤凰大境一期9号楼5层02-1号商铺

    联系人:何凡凡

    联系电话:*

    甘肃弘明工程 (略)

    **日

附件信息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