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华大街裕华路-和平路景观提升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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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华大街裕华路-和平路景观提升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建华大街(裕华路-和平路)景观提升项目监理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6:4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本项目为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本项目为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预算金额 ¥8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智聪博
项目联系电话 0311-*
采购单位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长安区建设南大街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
项目概况
建华大街(裕华路-和平路)景观提升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关注项目有无更正、澄清、修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ZCS*

项目名称:建华大街(裕华路-和平路)景观提升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本项目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全部监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资质。3.2 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关注项目有无更正、澄清、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本项目为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五、开启

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本项目为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260》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请登录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2. (略) 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开标时,供应商须用CA锁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有效期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关注项目、获取保证金账号、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内容。网上发布后(含澄清及修改等全部内容)即视为所有潜在供应商领取了招标(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程序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责任自负。4.投标人(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26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5.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供应商需按照《供应商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部署开标环境。6.特别说明:本次招标采取“双盲”评审。(1)专家“盲抽”采购 (略) 政府采购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取专家,抽取过程中不显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实现“盲抽”。(2)项目“盲评”,响应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供应商在编制技术部分时屏蔽供应商名称等信息,评委依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7.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略) 长安区建设南大街35号

联系方式:0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

联系方式: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智聪博

电 话:0311-*

九、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建华大街(裕华路-和平路)景观提升项目监理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6:4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本项目为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本项目为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预算金额 ¥8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智聪博
项目联系电话 0311-*
采购单位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长安区建设南大街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
项目概况
建华大街(裕华路-和平路)景观提升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关注项目有无更正、澄清、修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ZCS*

项目名称:建华大街(裕华路-和平路)景观提升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本项目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全部监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资质。3.2 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关注项目有无更正、澄清、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本项目为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五、开启

时间:**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本项目为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260》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请登录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2. (略) 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开标时,供应商须用CA锁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有效期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关注项目、获取保证金账号、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内容。网上发布后(含澄清及修改等全部内容)即视为所有潜在供应商领取了招标(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程序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责任自负。4.投标人(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26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5.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供应商需按照《供应商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部署开标环境。6.特别说明:本次招标采取“双盲”评审。(1)专家“盲抽”采购 (略) 政府采购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取专家,抽取过程中不显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实现“盲抽”。(2)项目“盲评”,响应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供应商在编制技术部分时屏蔽供应商名称等信息,评委依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7.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略) 长安区建设南大街35号

联系方式:0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

联系方式: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智聪博

电 话: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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