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金穗 (略) 受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的委托,就其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编号:浙金丽招*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105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的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介绍信(格式自拟,需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 (略) 庆春街909号五楼,电话:0578-*,邮箱:*@*q.com。邮寄或邮件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投标人在递交资料后及时与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八、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投标截止时间:**日09:30(北京时间)。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浙江金穗 (略) 开标室( (略) 庆春街909号五楼)。

十一、开标时间:**日09:3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浙江金穗 (略) 开标室( (略) 庆春街909号五楼)。

十三、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

十四、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

项目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578-*

质疑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8-*

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南明山街道张村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 (略)

项目负责人:侯 娟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质疑联系人:朱鸿鹄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地址: (略) 庆春街909号

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校监会

联系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8-*

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南明山街道张村1号

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

浙江金穗 (略)

**日


附件信息: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金穗 (略) 受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的委托,就其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编号:浙金丽招*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105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的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介绍信(格式自拟,需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 (略) 庆春街909号五楼,电话:0578-*,邮箱:*@*q.com。邮寄或邮件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投标人在递交资料后及时与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八、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投标截止时间:**日09:30(北京时间)。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浙江金穗 (略) 开标室( (略) 庆春街909号五楼)。

十一、开标时间:**日09:3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浙江金穗 (略) 开标室( (略) 庆春街909号五楼)。

十三、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

十四、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

项目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578-*

质疑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8-*

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南明山街道张村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 (略)

项目负责人:侯 娟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质疑联系人:朱鸿鹄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地址: (略) 庆春街909号

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校监会

联系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8-*

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南明山街道张村1号

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

浙江金穗 (略)

**日


附件信息: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