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采购公告
如皋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 17:1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26日至2024年07月0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略) 二楼A203-4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7月08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不见面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6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吉琴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如城街 (略) 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通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8号如园大厦1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吉琴 |
项目概况 (略) 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 JSZC-*-NTWY-C2024-001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08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NTWY-C2024-0015
项目名称: (略) 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0.*元
采购需求:
(略) 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项目。为持续发挥城镇开发边界对城镇空间布局的作用,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城镇空间布局优化、紧凑集约发展, (略) 现有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6个月内编制完成,具体时间应结合工作进展,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8.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9.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 (略) 络截图为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 (略) 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 (略) 查询截图。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级资质。(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施行之前,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单位或列入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的土地规划编制单位,2025年12月31日前可以按照相关要求承担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业务。投标人土地规划*级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视为资质有效)。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如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的,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单位、各方分工职责等。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磋商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磋商活动。
时间:
地点:江苏省 (略)
方式:本项目采用“苏采云” (略) 上注册登记方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0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二楼A203-4
五、开启时间:2024-07-0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苏采云” (略) 址为:http://**;
(2)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通过线上办理,详见http://**。
(3)使用谷歌浏览器。
(4)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并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5)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
(6)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
2. 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3.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 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磋商,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务必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得有关响应文件编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进一步的资料。供应商踏勘现场自行得出的结论和解释由其自己负责。采购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现场踏勘的交通、食宿由供应商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 (略) 如城街 (略) 55号
联系人:陈*林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8号如园大厦17楼
联系人:吉琴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吉琴
电话:*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 17:1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26日至2024年07月0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略) 二楼A203-4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7月08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不见面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6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吉琴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如城街 (略) 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通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8号如园大厦1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吉琴 |
项目概况 (略) 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 JSZC-*-NTWY-C2024-001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08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NTWY-C2024-0015
项目名称: (略) 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0.*元
采购需求:
(略) 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项目。为持续发挥城镇开发边界对城镇空间布局的作用,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城镇空间布局优化、紧凑集约发展, (略) 现有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6个月内编制完成,具体时间应结合工作进展,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8.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9.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 (略) 络截图为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 (略) 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 (略) 查询截图。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级资质。(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施行之前,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单位或列入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的土地规划编制单位,2025年12月31日前可以按照相关要求承担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业务。投标人土地规划*级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视为资质有效)。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如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的,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单位、各方分工职责等。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磋商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磋商活动。
时间:
地点:江苏省 (略)
方式:本项目采用“苏采云” (略) 上注册登记方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0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二楼A203-4
五、开启时间:2024-07-0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苏采云” (略) 址为:http://**;
(2)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通过线上办理,详见http://**。
(3)使用谷歌浏览器。
(4)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并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5)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
(6)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
2. 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3.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 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磋商,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务必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得有关响应文件编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进一步的资料。供应商踏勘现场自行得出的结论和解释由其自己负责。采购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现场踏勘的交通、食宿由供应商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 (略) 如城街 (略) 55号
联系人:陈*林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8号如园大厦17楼
联系人: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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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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