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上华庭二期项目配电工程重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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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上华庭二期项目配电工程重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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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

景上华庭二期项目配电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重发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宁 (略) 景上华庭二期项目已由睢宁县行政审批局以睢行审投资备(202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上华庭二期项目配电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睢宁县高作镇中山路东、徐淮路北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73500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48442.83平方米、商业面积16737.06平方米、其他配套公建面积8320.11平方米,电源接入方案采用10kV多电源供电。

2.1.3合同估算价:约1410.51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景上华庭二期项目配电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监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自**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输变电工程或供配电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其中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直接发包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 (略) 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 (略) 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8000/tpbidder)”中备案。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10投标保证金递交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日至**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 (略) 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日9时30分。

5.2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需登录“ (略) 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5.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略) 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 (略) 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审科 电话:0516-* 10. 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睢宁 (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彭工程 (略)

地址:睢宁县中央大街南、小濉河东侧维景大厦8F 地 址: (略) 泉山区解放南路300号1幢

联系人:王鼎元 联系人:徐佳、单旭旭

电话: 0516-* 电 话:0516-*





2024 年 6 月25日

景上华庭二期项目配电工程重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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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公告(重发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宁 (略) 景上华庭二期项目已由睢宁县行政审批局以睢行审投资备(202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上华庭二期项目配电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睢宁县高作镇中山路东、徐淮路北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73500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48442.83平方米、商业面积16737.06平方米、其他配套公建面积8320.11平方米,电源接入方案采用10kV多电源供电。

2.1.3合同估算价:约1410.51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景上华庭二期项目配电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监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自**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输变电工程或供配电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其中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直接发包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 (略) 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 (略) 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8000/tpbidder)”中备案。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10投标保证金递交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日至**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 (略) 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日9时30分。

5.2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需登录“ (略) 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5.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略) 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 (略) 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审科 电话:0516-* 10. 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睢宁 (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彭工程 (略)

地址:睢宁县中央大街南、小濉河东侧维景大厦8F 地 址: (略) 泉山区解放南路300号1幢

联系人:王鼎元 联系人:徐佳、单旭旭

电话: 0516-* 电 话:0516-*





2024 年 6 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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