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金属增材制造大规模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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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金属增材制造大规模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西安铂力特 (略) :

我局于**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金属增材制造大规模智能生产基地项目(GX3-16-9)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经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技术审查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及项目区基本情况

(一)金属增材制造大规模智能生产基地项目(GX3-16-9) (略) 高新区细柳街道,属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征占地总面积11.03hm2,其中净用地7.12hm2,代征用地3.91hm2。项目建设5座厂房、垃圾站、压缩空气站、2座门房、道路、绿化及

其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6398.5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320.44m2,地下建筑面积78.12m2,绿地率11.72%,容积率1.30,建筑密度57.96%,设置机动车停车位23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17个。项目建设挖填土石方总量8.47万m3,开挖土石方量6.51万m3,回填土石方量1.96万m3,余方4.55万m3。项目总投资约*.8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48万元。项目于**日开工,计划于**日完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为补报方案。

(二)项目区为渭河二级阶地地貌, (略) 渭河阶地、城市重点预防区,以水力侵蚀为主,背景侵蚀模数200/km2?a,水土流失强度为微度。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采用《城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DB6101/T 3094-2020)中规定的房地产建设项目(新建)水土流失防治指标。方案确定施工期防治指标为渣土防护率92%,土石方综合利用率30%,表土保护率95%。设计水平年防治指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5%,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4%,林草覆盖率28%,下凹式绿地率30%,透水铺装率25%,综合径流系数0.4,雨水径流滞蓄率30%。

(三)同意该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1.03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安排。主要水土保持措施有表土剥离0.35万m3,表土回覆0.35万m3,土地整治0.92hm2,下凹式整地0.26 hm2,植草砖铺装0.07 hm2,雨水蓄水池1座(有效容积1300m3),HDPE双臂波纹管(300~600)管1560m,雨水口32个。屋顶绿化0.50hm2,乔灌草绿化0.68hm2。临时绿化0.27hm2,洗车台1座,密目网苫盖1.49万m2,临时沉砂池1座,临时排水沟249m,临时拦挡196m,洒水抑尘210台时。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和方法。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285.5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0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据此决定书落实管理机构、人员、资金和保证措施,按照行政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时编制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我局备案,自觉接受各级水土保持机构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按照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各类施工活动限定在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按规定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报等成果资料。

(五)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按规定补充或变更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六)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或者竣工验收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进行验收报备。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四、本行政许可自印发之日起3年内有效,满3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将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西安高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6月 5日



西安铂力特 (略) :

我局于**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金属增材制造大规模智能生产基地项目(GX3-16-9)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经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技术审查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及项目区基本情况

(一)金属增材制造大规模智能生产基地项目(GX3-16-9) (略) 高新区细柳街道,属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征占地总面积11.03hm2,其中净用地7.12hm2,代征用地3.91hm2。项目建设5座厂房、垃圾站、压缩空气站、2座门房、道路、绿化及

其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6398.5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320.44m2,地下建筑面积78.12m2,绿地率11.72%,容积率1.30,建筑密度57.96%,设置机动车停车位23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17个。项目建设挖填土石方总量8.47万m3,开挖土石方量6.51万m3,回填土石方量1.96万m3,余方4.55万m3。项目总投资约*.8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48万元。项目于**日开工,计划于**日完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为补报方案。

(二)项目区为渭河二级阶地地貌, (略) 渭河阶地、城市重点预防区,以水力侵蚀为主,背景侵蚀模数200/km2?a,水土流失强度为微度。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采用《城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DB6101/T 3094-2020)中规定的房地产建设项目(新建)水土流失防治指标。方案确定施工期防治指标为渣土防护率92%,土石方综合利用率30%,表土保护率95%。设计水平年防治指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5%,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4%,林草覆盖率28%,下凹式绿地率30%,透水铺装率25%,综合径流系数0.4,雨水径流滞蓄率30%。

(三)同意该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1.03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安排。主要水土保持措施有表土剥离0.35万m3,表土回覆0.35万m3,土地整治0.92hm2,下凹式整地0.26 hm2,植草砖铺装0.07 hm2,雨水蓄水池1座(有效容积1300m3),HDPE双臂波纹管(300~600)管1560m,雨水口32个。屋顶绿化0.50hm2,乔灌草绿化0.68hm2。临时绿化0.27hm2,洗车台1座,密目网苫盖1.49万m2,临时沉砂池1座,临时排水沟249m,临时拦挡196m,洒水抑尘210台时。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和方法。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285.5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0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据此决定书落实管理机构、人员、资金和保证措施,按照行政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时编制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我局备案,自觉接受各级水土保持机构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按照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各类施工活动限定在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按规定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报等成果资料。

(五)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按规定补充或变更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六)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或者竣工验收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进行验收报备。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四、本行政许可自印发之日起3年内有效,满3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将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西安高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6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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