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永康支行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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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康支行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金华 (略) 受 (略) ( (略) 分行)的委托,就2024年永康支行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永康支行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项目

二、招标编号:YG2024-FW6655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简要服务要求

配送期限

预算金额

1

肉类;蔬菜类;豆制品、禽蛋类;水产及冻品类;佐料类;腌制品水发产品类;水果、牛奶饮料及预包装食品类;粮油类等食材定点配送。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1年

182万元

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1家

服务期:合同签订执行之日起1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折扣100%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 (略)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非关联方承诺书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7.近3年(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营业执照提供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5,“信用中国”提供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1,制裁合规承诺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2。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现金或银行转账至以下账户:

户名:浙江金华 (略)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账号:*8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进行发布。

七、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浙江金华 (略) ( (略) 义乌街1626号)

八、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579-*

举报邮箱:"纪委办公室" <*@*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中 (略) 分行纪委办公室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 (略)

地址: (略) 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

项目咨询联系人:钱女士、谢先生联系方式:0579-*

项目报名、质疑联系人:包女士 联系方式:0579- *

财务、中标通知书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方式:0579- *

附件信息:

浙江金华 (略) 受 (略) ( (略) 分行)的委托,就2024年永康支行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永康支行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项目

二、招标编号:YG2024-FW6655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简要服务要求

配送期限

预算金额

1

肉类;蔬菜类;豆制品、禽蛋类;水产及冻品类;佐料类;腌制品水发产品类;水果、牛奶饮料及预包装食品类;粮油类等食材定点配送。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1年

182万元

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1家

服务期:合同签订执行之日起1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折扣100%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 (略)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非关联方承诺书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7.近3年(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营业执照提供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5,“信用中国”提供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1,制裁合规承诺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2。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现金或银行转账至以下账户:

户名:浙江金华 (略)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账号:*8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进行发布。

七、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浙江金华 (略) ( (略) 义乌街1626号)

八、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579-*

举报邮箱:"纪委办公室" <*@*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中 (略) 分行纪委办公室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 (略)

地址: (略) 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

项目咨询联系人:钱女士、谢先生联系方式:0579-*

项目报名、质疑联系人:包女士 联系方式:0579- *

财务、中标通知书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方式:0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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