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大汶河上游牟汶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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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大汶河上游牟汶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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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大汶河上游(牟汶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大汶河上游(牟汶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SHZC-*-01-01

项目名称: (略) 大汶河上游(牟汶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8.82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采购需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的通知>(环办科财〔2023〕22号)要求, (略) 大汶河上游(牟汶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实施方案。具体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承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 ( http://**.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公告时间:**日至**日(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cn)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方法:各投标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自行领取招标文件。(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泰山区金山西路69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3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 (略)

地 址: (略) 迎春路18号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http://**@163.com

八、异议受理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泰公管联席办〔2022〕10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方式:*/*

8.2书面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书面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

8.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方式:*/*

8.4项目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

监督电话: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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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大汶河上游(牟汶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大汶河上游(牟汶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SHZC-*-01-01

项目名称: (略) 大汶河上游(牟汶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8.82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采购需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的通知>(环办科财〔2023〕22号)要求, (略) 大汶河上游(牟汶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实施方案。具体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承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 ( http://**.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公告时间:**日至**日(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cn)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方法:各投标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自行领取招标文件。(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泰山区金山西路69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3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 (略)

地 址: (略) 迎春路18号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http://**@163.com

八、异议受理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泰公管联席办〔2022〕10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方式:*/*

8.2书面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书面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

8.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方式:*/*

8.4项目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

监督电话: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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