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站服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方案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站服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方案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污水处理站服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方案)项目(二次)
二、项目基本情况及服务内容:
1.服务内容:
1.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内容包括:风险评估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危险废物专项报告;并负责组织专家论证会,通过环境管理等相关部门备案工作。
1.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 (略) 固体废物动态信息平台填写申报材料、信息公开、网上提交、核发审查内容等,并对采购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 服务方式:
调研、类比调查、核实污染源强、文献检索、统计、上机运算、编制报告。
3.协作事项:
采购人提供所需资料(项目环评报告、审批意见、排污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厂区平面布置图等工程基础资料),并负责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为成交方开展工作提供支持。
三、采购方式:三方比价,同等服务,低价成交。
1.预算资金:16000元(含发票税金等)
2.最高限价:16000元(含发票税金等)
四、服务要求:
1.合同签订:项目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即生效。
2.履行期限:成交方收到采购人提供资料齐全的前提下10个工作日内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组织专家评审工作。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资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填报备案工作。
3.服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
4.成交方完成该项目需提供环境管理等相关部门备案及备案凭证。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项目名称和时限),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双面扫描或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被授权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3.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理人 (略) 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
5.报价单要求:项目名称、报价、合同签订、履行期限、服务标准、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自拟格式)。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7.本项目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8.以上自拟格式编写比选纸质文件并逐项盖章,密封后加盖骑缝章,比选时间准时递交。
六、比选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时间:**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2.比选地点: (略) 行政教学楼一楼接待室。
七、项目公示期限:三个日历天。
八、补充事宜
1.由于第一次比选排名第一的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该项目,自愿放弃中标。 (略) 需重新组织二次比价活动。
2.比选文件字迹不清、资料不全、超出预算价格、章印模糊、公司名称与公章不符,视为无效。
3.本公告发布媒体: (略) 微信公众号。
4.如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因故(质疑、投诉等)放弃中标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顺延;或重新组织三方比价。
九、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称: (略)
2.地址:隆尧县金隆路166号
3.联系人及电话:张亚杰 0319-*
一、项目名称: (略) 污水处理站服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方案)项目(二次)
二、项目基本情况及服务内容:
1.服务内容:
1.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内容包括:风险评估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危险废物专项报告;并负责组织专家论证会,通过环境管理等相关部门备案工作。
1.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 (略) 固体废物动态信息平台填写申报材料、信息公开、网上提交、核发审查内容等,并对采购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 服务方式:
调研、类比调查、核实污染源强、文献检索、统计、上机运算、编制报告。
3.协作事项:
采购人提供所需资料(项目环评报告、审批意见、排污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厂区平面布置图等工程基础资料),并负责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为成交方开展工作提供支持。
三、采购方式:三方比价,同等服务,低价成交。
1.预算资金:16000元(含发票税金等)
2.最高限价:16000元(含发票税金等)
四、服务要求:
1.合同签订:项目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即生效。
2.履行期限:成交方收到采购人提供资料齐全的前提下10个工作日内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组织专家评审工作。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资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填报备案工作。
3.服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
4.成交方完成该项目需提供环境管理等相关部门备案及备案凭证。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项目名称和时限),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双面扫描或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被授权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3.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理人 (略) 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
5.报价单要求:项目名称、报价、合同签订、履行期限、服务标准、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自拟格式)。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7.本项目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8.以上自拟格式编写比选纸质文件并逐项盖章,密封后加盖骑缝章,比选时间准时递交。
六、比选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时间:**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2.比选地点: (略) 行政教学楼一楼接待室。
七、项目公示期限:三个日历天。
八、补充事宜
1.由于第一次比选排名第一的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该项目,自愿放弃中标。 (略) 需重新组织二次比价活动。
2.比选文件字迹不清、资料不全、超出预算价格、章印模糊、公司名称与公章不符,视为无效。
3.本公告发布媒体: (略) 微信公众号。
4.如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因故(质疑、投诉等)放弃中标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顺延;或重新组织三方比价。
九、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称: (略)
2.地址:隆尧县金隆路166号
3.联系人及电话:张亚杰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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