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险贵州分公司2024年消保部/理赔客服部验车系统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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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财险贵州分公司2024年消保部/理赔客服部验车系统第二次招标公告



(略) 2024年 消保部/理赔客服部验车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17:02:41

类型:公开招标

(略) 2024年消保部、理赔客服部验车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 (略) 2024年消保部、理赔客服部验车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CP-TPIGZ-2024-S1-002,招标代理项目编号:SZ-17-04A-2024-D-E11236C01),招标人为 (略) 贵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2024年消保部、理赔客服部验车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2.2招标范围:为有效对异地车、转保车进行风险管控,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选定1家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验车系统服务,用于获取投保车辆真实信息,为后期理赔提供有利依据。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后续结算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2.3预算金额:人民币276万元(含税)。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

2.6 服务地点: (略) 内。

2.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报价160元/次,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报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 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的;

(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 在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

(6) 被列入太平 (略) 黑名单的企业;

(7) 被太平 (略) 占股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企业;

(8)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本资格项投标人应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日至**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行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1)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2)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及项目简称”);

(3)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4.4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可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4.5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4.6在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前至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完成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30分, (略) (略) 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东原财富广场一期1号楼1单元9层1-5号开标室。(如需提前寄送纸质投标文件的请及时与收件人联系。邮寄地址即文件递交地址,收件人:邓美连,联系电话:*)。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文件(含U盘版投标文件);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金采网(http://**)、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质疑、投诉及复议途径

为保障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招标人有接受公开监督的渠道,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在招标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以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7.1质疑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招标要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不再受理针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将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2)投标人对招标程序及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合规性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http://**)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文件或电子邮件等文字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以上时效的质疑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在自收到书面质疑材料之日起3日内就质疑事项给予答复。

质疑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 (略)

受理联系人: 刘浩明

电子邮箱: *@*cbidding.com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楼E座

7.2投诉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质疑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投诉。投标人投诉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质疑的事项并在投诉时效内的,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 (略) 贵州分公司财务会计部

电子邮箱:*@*ttp://**

通信地址 (略) 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BL区北三塔贵州国寿大厦12楼

7.3复议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人投诉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投诉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下述受理单位提起复议。投标人复议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投诉的事项并在复议时效内的,否则不予受理。

复议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 (略) 贵州分公司

电子邮箱:*@*ttp://**

通讯地址: (略) 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BL区北三塔贵州国寿大厦12楼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贵州分公司

地 址: (略) 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BL区北三塔贵州国寿大厦12楼

联 系 人:吴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东原财富广场一期1号楼1单元9层1-5号

项目负责人:刘浩明、金煜尧、邓美连、孙婉超、闵代道、何琴琴、童本锋、许雅思、王玮

电 话:*、*

电子邮件:*@*cbidding.com 、*@*39.com

开 户 名: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1236 (账号仅对应本项目,非保证金账户)

招标人: (略) 贵州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期:**日




(略) 2024年 消保部/理赔客服部验车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17:02:41

类型:公开招标

(略) 2024年消保部、理赔客服部验车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 (略) 2024年消保部、理赔客服部验车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CP-TPIGZ-2024-S1-002,招标代理项目编号:SZ-17-04A-2024-D-E11236C01),招标人为 (略) 贵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2024年消保部、理赔客服部验车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2.2招标范围:为有效对异地车、转保车进行风险管控,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选定1家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验车系统服务,用于获取投保车辆真实信息,为后期理赔提供有利依据。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后续结算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2.3预算金额:人民币276万元(含税)。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

2.6 服务地点: (略) 内。

2.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报价160元/次,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报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 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的;

(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 在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

(6) 被列入太平 (略) 黑名单的企业;

(7) 被太平 (略) 占股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企业;

(8)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本资格项投标人应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日至**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行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1)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2)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及项目简称”);

(3)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4.4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可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4.5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4.6在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前至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完成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30分, (略) (略) 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东原财富广场一期1号楼1单元9层1-5号开标室。(如需提前寄送纸质投标文件的请及时与收件人联系。邮寄地址即文件递交地址,收件人:邓美连,联系电话:*)。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文件(含U盘版投标文件);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金采网(http://**)、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质疑、投诉及复议途径

为保障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招标人有接受公开监督的渠道,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在招标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以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7.1质疑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招标要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不再受理针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将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2)投标人对招标程序及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合规性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http://**)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文件或电子邮件等文字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以上时效的质疑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在自收到书面质疑材料之日起3日内就质疑事项给予答复。

质疑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 (略)

受理联系人: 刘浩明

电子邮箱: *@*cbidding.com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楼E座

7.2投诉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质疑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投诉。投标人投诉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质疑的事项并在投诉时效内的,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 (略) 贵州分公司财务会计部

电子邮箱:*@*ttp://**

通信地址 (略) 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BL区北三塔贵州国寿大厦12楼

7.3复议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人投诉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投诉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下述受理单位提起复议。投标人复议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投诉的事项并在复议时效内的,否则不予受理。

复议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 (略) 贵州分公司

电子邮箱:*@*ttp://**

通讯地址: (略) 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BL区北三塔贵州国寿大厦12楼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贵州分公司

地 址: (略) 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BL区北三塔贵州国寿大厦12楼

联 系 人:吴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东原财富广场一期1号楼1单元9层1-5号

项目负责人:刘浩明、金煜尧、邓美连、孙婉超、闵代道、何琴琴、童本锋、许雅思、王玮

电 话:*、*

电子邮件:*@*cbidding.com 、*@*39.com

开 户 名: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1236 (账号仅对应本项目,非保证金账户)

招标人: (略) 贵州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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