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五教斋危房拆除工程校内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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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五教斋危房拆除工程校内议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湖南师范大学五教斋危房拆除工程。

2.工程地点: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

3.议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拆除五教斋危房,并硬化地面,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4.工程造价:控制在12万元以内按实结算,报优惠率,优惠率不得低于5%(即报价优惠率应大于5%)。

5.工期:30个日历天。

二、参加单位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 (略) 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申请人须提 (略)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截图凭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工程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鉴定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议标活动。

6.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或其他行政处罚措施且尚处于处罚期内的,不得参与此次招标活动,须提供相关平台截图。

7.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日至**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等资料到湖南师大基建处202办公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上述资料的复印件;

2.企业情况简介及相关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

3.报价文件原件;

4.参加单位资格要求中提及的其他有关资料。

五、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报价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单独密封提交;

2.中标结果:开标后,我方电话通知中标单位,但不通知未中标单位。

六、评标办法

排除投标报价(A)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B)8%及以上者后[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1-8%),A=招标控制价x(1-投标报价优惠率),B=所有有效投标报价总和/所有有效投标单位总数],经评标委员会议定,合理低价中标。


联系人:湖南师范大学基建处潇湘中路122号202办公室

黄老师,电话:0731-*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湖南师范大学五教斋危房拆除工程。

2.工程地点: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

3.议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拆除五教斋危房,并硬化地面,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4.工程造价:控制在12万元以内按实结算,报优惠率,优惠率不得低于5%(即报价优惠率应大于5%)。

5.工期:30个日历天。

二、参加单位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 (略) 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申请人须提 (略)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截图凭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工程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鉴定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议标活动。

6.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或其他行政处罚措施且尚处于处罚期内的,不得参与此次招标活动,须提供相关平台截图。

7.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日至**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等资料到湖南师大基建处202办公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上述资料的复印件;

2.企业情况简介及相关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

3.报价文件原件;

4.参加单位资格要求中提及的其他有关资料。

五、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报价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单独密封提交;

2.中标结果:开标后,我方电话通知中标单位,但不通知未中标单位。

六、评标办法

排除投标报价(A)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B)8%及以上者后[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1-8%),A=招标控制价x(1-投标报价优惠率),B=所有有效投标报价总和/所有有效投标单位总数],经评标委员会议定,合理低价中标。


联系人:湖南师范大学基建处潇湘中路122号202办公室

黄老师,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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