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2024年暑期学生宿舍出新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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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晓庄学院2024年暑期学生宿舍出新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4年暑期学生宿舍出新项目
品目

其他房屋施工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6日 10:4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2日
每日上午:08:45 至 11:20 下午:13:45 至 17:2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鼓 (略) 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1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1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林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省华厦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 (略) 181号金源大厦1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林

项目概况

(略) 2024年暑期学生宿舍出新项目 JSZC-*-HXZC-C2024-004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鼓 (略) 399号天正国际广场06幢12层1206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13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HXZC-C2024-0049

项目名称: (略) 2024年暑期学生宿舍出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50.*万元

采购需求:

学生宿舍BCDE区毕业班宿舍出新,暂估出新房间数600间,预算*元(含*元暂列金)。具体工程量清单另附,该工程量清单为暂估量,出新房间按照*方提供的清单明细进行出新、维修,按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

2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2、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3、其他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提供近半年(2023年12月至2024年05月)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供应商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说明:

(略) [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项目经理,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 (略) 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须将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编入响应文件中,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一级建造师证书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7月02日为止,每天8:45-11:20,13:45-17:2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 (略) 399号天正国际广场06幢12层1206室

方式:1、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后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1)报名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供应商报名咨询联系方式: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025-*-801。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1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 (略) 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07-1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 (略) 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3、本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项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7、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8.1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 (略) ”首页(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2)《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是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一式*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2诚信档案系统及信用承诺运用:

(1)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本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项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一式*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9、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10、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1、公告媒体:江苏 (略) 、南京公共 (略)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江苏省华厦 (略)

地址: (略) 鼓 (略) 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

联系人:宗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宗工

电话:*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4年暑期学生宿舍出新项目
品目

其他房屋施工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6日 10:4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2日
每日上午:08:45 至 11:20 下午:13:45 至 17:2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鼓 (略) 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1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1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林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省华厦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 (略) 181号金源大厦1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林

项目概况

(略) 2024年暑期学生宿舍出新项目 JSZC-*-HXZC-C2024-004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鼓 (略) 399号天正国际广场06幢12层1206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13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HXZC-C2024-0049

项目名称: (略) 2024年暑期学生宿舍出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50.*万元

采购需求:

学生宿舍BCDE区毕业班宿舍出新,暂估出新房间数600间,预算*元(含*元暂列金)。具体工程量清单另附,该工程量清单为暂估量,出新房间按照*方提供的清单明细进行出新、维修,按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

2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2、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3、其他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提供近半年(2023年12月至2024年05月)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供应商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说明:

(略) [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项目经理,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 (略) 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须将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编入响应文件中,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一级建造师证书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7月02日为止,每天8:45-11:20,13:45-17:2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 (略) 399号天正国际广场06幢12层1206室

方式:1、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后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1)报名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供应商报名咨询联系方式: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025-*-801。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1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 (略) 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07-1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 (略) 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3、本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项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7、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8.1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 (略) ”首页(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2)《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是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一式*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2诚信档案系统及信用承诺运用:

(1)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本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项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一式*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9、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10、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1、公告媒体:江苏 (略) 、南京公共 (略)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江苏省华厦 (略)

地址: (略) 鼓 (略) 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幢12层1206室

联系人:宗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宗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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