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前儿童学生食堂原辅料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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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前儿童学生食堂原辅料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日 10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瓮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前儿童学生食堂原辅料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P*UP

项目序列号:ZFCG*

预算金额(元http://**元

最高限价(元http://**元

采购需求:瓮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前儿童学生食堂原辅料配送服务

标项一:

标项名称:瓮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前儿童学生食堂原辅料配送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瓮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前儿童学生食堂原辅料配送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①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24%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③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40%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24%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申请人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00时00分至 **日 23时59分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login

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login下载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 10时30分

投标地点(网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login

开标时间:**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本项目支持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见面开标或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线下开标);②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下浮率不低于2%;③本公告与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瓮安县教育局

地址: (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

传真:

项目联系人:王登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致远启航 (略)

地址: (略) 观山湖区长岭北路恒大中心B座15楼11号

传真:

联系人:招采业务部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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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pdf
招标文件压缩包.zip

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日 10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瓮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前儿童学生食堂原辅料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P*UP

项目序列号:ZFCG*

预算金额(元http://**元

最高限价(元http://**元

采购需求:瓮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前儿童学生食堂原辅料配送服务

标项一:

标项名称:瓮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前儿童学生食堂原辅料配送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瓮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前儿童学生食堂原辅料配送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①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24%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③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40%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24%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申请人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00时00分至 **日 23时59分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login

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login下载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 10时30分

投标地点(网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login

开标时间:**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本项目支持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见面开标或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线下开标);②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下浮率不低于2%;③本公告与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瓮安县教育局

地址: (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

传真:

项目联系人:王登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致远启航 (略)

地址: (略) 观山湖区长岭北路恒大中心B座15楼11号

传真:

联系人:招采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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