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关于公开遴选资助2024年第二批公益性青少年足球赛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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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关于公开遴选资助2024年第二批公益性青少年足球赛事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国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和《中国女子足球改革发展方案(2022-2035年)》等文件精神,积极推动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建设,扩大竞赛规模、增加竞赛种类,扶持青少年精品赛事,打造高质量青少年赛事品牌,同时动员汇聚社会力量,创新公益筹募方式,团结各方共同推进青少年足球事业发展,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拟面向 (略) 、自治区、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征集、遴选公益性青少年足球赛事予以资助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机构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账户

  (二)申报范围

  中西部 (略) 、自治区、 (略) (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各级地方政府;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各级足球协会;民办非企业。

  (三)申报机构需能开出符合基金会要求的票据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

  3、其他经基金会认可的有效票据

  注:开票信息内容要与协议内容相符

  (四)重点考虑资助以下赛事:

  1、青少年足球赛事(参与主体主要为年龄从6-18岁的青少年参与的各类型足球比赛)。

  2、符合国家外交战略,具有青少年文化交流属性的国际青少年足球赛事,且举办地需在国内。

  3、赛事举办地在中西部地区(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含生产建设兵团)、以中西部地区基层青少年为主要受益群体的青少年足球赛事。

  4、中西部地区青少年女足为参赛主体的足球赛事。

  5、在特定区域结合当地独特政治、经济、文化、民族融合特点的青少年足球赛事。

  6、围绕特殊受助群体开展的青少年足球赛事

  7、动员社会力量,有企业捐赠的青少年赛事优先。

  注:1.以上赛事要符合公益属性,非营利属性

  2.已在《国家体育总局向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购买青少年足球公益服务项目合同(2023)》中明确由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资助的全国性公益赛事,不在此申报范围。

  (五)受资助机构需在**日前结束所有比赛并提交总结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

  二、资助标准

  (一)国际性、全国性青少年足球赛事11人制比赛,原则上场均补贴不超过2500元,7/8人制比赛不超过1500元,5人制比赛不超过1000元。

  (二) (略) 、自治区、 (略) (略) (州、盟、区)举办的区域内或跨区域间青少年足球赛事11人制比赛,原则上场均补贴不超过1500元,7/8人制比赛不超过1000元,5人制比赛不超过800元。

  (三)在县级地区举办的青少年足球赛事11人制比赛,原则上场均补贴不超过1000元,7/8人制比赛不超过800元,5人制比赛不超过600元。

  (四)项目资金仅可用于租用场地、裁判员劳务(包含比赛监督、裁判长)、医疗救护、赛事安保、参赛球队保险、赛事耗材(包含奖杯、奖牌等)、必要的食宿及交通等开销。其中赛事活动的宣传推广费用,原则上不超过总资助金的10%。

  三、资助方式

  足球基金会与申办机构签署资助协议,资助款分2期拨付,签署协议后,收到符合足球基金会认可的发票后,拨付首期款60%,完成协议约定后,根据实际确定第二期资助金额(不超过协议约定总资助款)。

  四、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日17时。

  五、申请流程

  (一)申报机构,填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申报,申报截止于**日17时前。

  (二)经足球基金会综合评审后,将确定的申报机构及资助金额在本会官网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公示日期结束后,足球基金会将与申报机构签署资助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拨付资助款(申报材料、资助协议原件寄到基金会)。

  六、以上事宜解释权由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全权负责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宜佳

  电话:(010)*转832,传真:(010)*

  地址: (略) 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工人体育场东2门内2号楼,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青少年足球发展部。

  邮编:*

  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

  **日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国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和《中国女子足球改革发展方案(2022-2035年)》等文件精神,积极推动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建设,扩大竞赛规模、增加竞赛种类,扶持青少年精品赛事,打造高质量青少年赛事品牌,同时动员汇聚社会力量,创新公益筹募方式,团结各方共同推进青少年足球事业发展,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拟面向 (略) 、自治区、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征集、遴选公益性青少年足球赛事予以资助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机构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账户

  (二)申报范围

  中西部 (略) 、自治区、 (略) (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各级地方政府;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各级足球协会;民办非企业。

  (三)申报机构需能开出符合基金会要求的票据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

  3、其他经基金会认可的有效票据

  注:开票信息内容要与协议内容相符

  (四)重点考虑资助以下赛事:

  1、青少年足球赛事(参与主体主要为年龄从6-18岁的青少年参与的各类型足球比赛)。

  2、符合国家外交战略,具有青少年文化交流属性的国际青少年足球赛事,且举办地需在国内。

  3、赛事举办地在中西部地区(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含生产建设兵团)、以中西部地区基层青少年为主要受益群体的青少年足球赛事。

  4、中西部地区青少年女足为参赛主体的足球赛事。

  5、在特定区域结合当地独特政治、经济、文化、民族融合特点的青少年足球赛事。

  6、围绕特殊受助群体开展的青少年足球赛事

  7、动员社会力量,有企业捐赠的青少年赛事优先。

  注:1.以上赛事要符合公益属性,非营利属性

  2.已在《国家体育总局向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购买青少年足球公益服务项目合同(2023)》中明确由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资助的全国性公益赛事,不在此申报范围。

  (五)受资助机构需在**日前结束所有比赛并提交总结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

  二、资助标准

  (一)国际性、全国性青少年足球赛事11人制比赛,原则上场均补贴不超过2500元,7/8人制比赛不超过1500元,5人制比赛不超过1000元。

  (二) (略) 、自治区、 (略) (略) (州、盟、区)举办的区域内或跨区域间青少年足球赛事11人制比赛,原则上场均补贴不超过1500元,7/8人制比赛不超过1000元,5人制比赛不超过800元。

  (三)在县级地区举办的青少年足球赛事11人制比赛,原则上场均补贴不超过1000元,7/8人制比赛不超过800元,5人制比赛不超过600元。

  (四)项目资金仅可用于租用场地、裁判员劳务(包含比赛监督、裁判长)、医疗救护、赛事安保、参赛球队保险、赛事耗材(包含奖杯、奖牌等)、必要的食宿及交通等开销。其中赛事活动的宣传推广费用,原则上不超过总资助金的10%。

  三、资助方式

  足球基金会与申办机构签署资助协议,资助款分2期拨付,签署协议后,收到符合足球基金会认可的发票后,拨付首期款60%,完成协议约定后,根据实际确定第二期资助金额(不超过协议约定总资助款)。

  四、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日17时。

  五、申请流程

  (一)申报机构,填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申报,申报截止于**日17时前。

  (二)经足球基金会综合评审后,将确定的申报机构及资助金额在本会官网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公示日期结束后,足球基金会将与申报机构签署资助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拨付资助款(申报材料、资助协议原件寄到基金会)。

  六、以上事宜解释权由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全权负责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宜佳

  电话:(010)*转832,传真:(010)*

  地址: (略) 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工人体育场东2门内2号楼,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青少年足球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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