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坂仔片区排涝工程施工监理第2次-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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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坂仔片区排涝工程施工监理第2次-招标/资审公告

平和县坂仔片区排涝工程施工监理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2)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修改: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点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雨水管道 8447 米;新建雨水箱涵 739 米,断面尺寸为 2.0米 x1.5 米;新建排水沟渠 1087 米,断面尺寸有 1.0 米x1.0米、1.2米 x1.0米、1.4米 x1.0米、2.5米x1.5米。主要工程包括雨水管道、雨水箱涵、排水沟渠、道路破除修复工程等。概算总投资 7041.98 元,其中建安费用 6261.28 万元。修改为:新建雨水管道 8447米;新建雨水箱涵 739 米,断面尺寸为 2.0 米 x1.5 米;新建排水沟渠 1087 米,断面尺寸有 1.0 米 x1.0米、1.2米 x1.0米、1.4米x1.0 米、2.5 米x1.5米。主要工程包括雨水管道、雨水箱涵、排水沟渠、道路破除修复工程等。概算总投资 7041.98万元,其中建安费用 6261.28 万元。招标文件涉及工程建设规模的做相应修改。

2、问:我司为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要填写多少?

答: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填写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统一填写19000.00 元,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需附上免缴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注:①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②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招标文件均做相应修改,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的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公布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平和县坂仔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青岛 (略)

**日


平和县坂仔片区排涝工程施工监理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2)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修改: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点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雨水管道 8447 米;新建雨水箱涵 739 米,断面尺寸为 2.0米 x1.5 米;新建排水沟渠 1087 米,断面尺寸有 1.0 米x1.0米、1.2米 x1.0米、1.4米 x1.0米、2.5米x1.5米。主要工程包括雨水管道、雨水箱涵、排水沟渠、道路破除修复工程等。概算总投资 7041.98 元,其中建安费用 6261.28 万元。修改为:新建雨水管道 8447米;新建雨水箱涵 739 米,断面尺寸为 2.0 米 x1.5 米;新建排水沟渠 1087 米,断面尺寸有 1.0 米 x1.0米、1.2米 x1.0米、1.4米x1.0 米、2.5 米x1.5米。主要工程包括雨水管道、雨水箱涵、排水沟渠、道路破除修复工程等。概算总投资 7041.98万元,其中建安费用 6261.28 万元。招标文件涉及工程建设规模的做相应修改。

2、问:我司为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要填写多少?

答: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填写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统一填写19000.00 元,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需附上免缴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注:①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②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招标文件均做相应修改,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的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公布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平和县坂仔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青岛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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