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供应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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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供应竞争性磋商公告

元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供应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RY2024-023

2.项目名称:元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供应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万元):42.00(该价格为暂估价,产品按需配送,具体以最终磋商报价与实际用量进行结算)

5.最高限价(万元):42.00(该价格为暂估价,产品按需配送,具体以最终磋商报价与实际用量进行结算)

6.采购需求:完成元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供应的相关工作,包括采购蔬菜、肉类、粮油、水果、调料、厨房用品等。备注: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9.合同履行地点:元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定地点。

10.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新成立供应商提交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以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成功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或者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供应商可以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查询为准,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折扣)。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磋商申请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磋商申请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5.2磋商申请人直接接触食品的相关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日17:00至**日17:00,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 (略) 红河州元阳县南沙 (略) 内。

3.3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873-*。

3.4采购文件售价:0元。

3.5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

3.相关资质证书

注:相关证照应在有效期内且均需另行提供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全的恕不办理报名手续。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日09:30(北京时间)

4.2地点: (略) 红河州元阳县南沙 (略) 内

五、开启

5.1时间:**日09:30(北京时间)

5.2地点: (略) 红河州元阳县南沙 (略) 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7.2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

(1)元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供应: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仟元整);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等形式提交;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日16:00(北京时间)。

7.3其他: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元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 (略) 红河州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与风情路交叉口东南140米

联系方式:颜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 (略)

地  址: (略) 红河州元阳县南沙 (略) 内

联系方式:08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珂

电 话:0873-*

邮 箱:*@*63.com


元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供应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RY2024-023

2.项目名称:元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供应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万元):42.00(该价格为暂估价,产品按需配送,具体以最终磋商报价与实际用量进行结算)

5.最高限价(万元):42.00(该价格为暂估价,产品按需配送,具体以最终磋商报价与实际用量进行结算)

6.采购需求:完成元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供应的相关工作,包括采购蔬菜、肉类、粮油、水果、调料、厨房用品等。备注: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9.合同履行地点:元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定地点。

10.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新成立供应商提交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以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成功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或者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供应商可以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查询为准,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折扣)。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磋商申请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磋商申请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5.2磋商申请人直接接触食品的相关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日17:00至**日17:00,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 (略) 红河州元阳县南沙 (略) 内。

3.3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873-*。

3.4采购文件售价:0元。

3.5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

3.相关资质证书

注:相关证照应在有效期内且均需另行提供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全的恕不办理报名手续。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日09:30(北京时间)

4.2地点: (略) 红河州元阳县南沙 (略) 内

五、开启

5.1时间:**日09:30(北京时间)

5.2地点: (略) 红河州元阳县南沙 (略) 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7.2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

(1)元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供应: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仟元整);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等形式提交;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日16:00(北京时间)。

7.3其他: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元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 (略) 红河州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与风情路交叉口东南140米

联系方式:颜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 (略)

地  址: (略) 红河州元阳县南沙 (略) 内

联系方式:08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珂

电 话:0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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