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镇北大营村委会北大营集市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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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镇北大营村委会北大营集市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河口镇北大营村委 (略) 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口镇北大营村委 (略) 雨污分流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口镇第三届党委(第50期)会议纪要要求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现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河口镇北大营村委 (略) 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2.2工程招标范围:河口镇北大营村委 (略) 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拦标控制总价以发包人公布的拦标价为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3建设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2.4 工程建设地点为:河口镇北大营村委会北大营。

2.5工期: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3.3信誉要求:近三年无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事故、所施工项目内无施工、安装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等情况。

3.4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至今)承担过1项合同价款在30 (略) 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

3.5经理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3年(2021年至今)承担过1项合同价款在30 (略) 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参与投标的单位于**日至**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节假日、周末不休息),在 (略) ( (略) 官渡区锦西路邦盛商城3幢1单元301号)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发包人在收到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注:凡因投递影响本工程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00分,地点为 (略) ( (略) 官渡区锦西路邦盛商城3幢1单元301号)评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後文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官渡区锦西路邦盛商城3幢1单元301号

联 系 人:赵恒

电 话:*


河口镇北大营村委 (略) 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口镇北大营村委 (略) 雨污分流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口镇第三届党委(第50期)会议纪要要求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现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河口镇北大营村委 (略) 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2.2工程招标范围:河口镇北大营村委 (略) 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拦标控制总价以发包人公布的拦标价为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3建设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2.4 工程建设地点为:河口镇北大营村委会北大营。

2.5工期: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3.3信誉要求:近三年无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事故、所施工项目内无施工、安装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等情况。

3.4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至今)承担过1项合同价款在30 (略) 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

3.5经理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3年(2021年至今)承担过1项合同价款在30 (略) 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参与投标的单位于**日至**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节假日、周末不休息),在 (略) ( (略) 官渡区锦西路邦盛商城3幢1单元301号)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发包人在收到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注:凡因投递影响本工程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00分,地点为 (略) ( (略) 官渡区锦西路邦盛商城3幢1单元301号)评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後文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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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略) 官渡区锦西路邦盛商城3幢1单元3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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