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阳泉市分公司盂县分公司后勤服务项目二次比选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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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阳泉市分公司盂县分公司后勤服务项目二次比选采购公告

(略) (略) 盂县分公司后勤服务项目

二次比选采购公告

(略) (略) (采购人)就 (略) (略) 盂县分公司后勤服务项目,委托 (略) (采购代理)进行比选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比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盂县分公司后勤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

本项目按1个标包执行采购,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1.采购内容:盂县分公司食堂、办公楼保洁服务。

2.服务期限:三年。

3.项目预算:*.8元/年(含税)(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整)。三年共计*.4元(含税)(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零*元*角整)。

、报名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能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

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供应商的经营范围与项目需求相适应,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6.供应商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供应商须具有良好信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2.发售地点: (略) 亲贤北街368号水工大厦1608室;

3.采购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三/五证合一)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食品经营许可证;

6.“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图。

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日10:30时整(北京时间);

2.比选时间:**日10:30时整(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略) 亲贤北街368号水工大厦1608室。

评标办法

1.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

2.本次比选不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成交。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 购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城区南外环路600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采购代理: (略)

地 址: (略) 亲贤北街368号水工大厦1608室

邮 编:*

联系电话:0351-*、*

邮 箱:*@*63.com

联 系 人:高朋 张晓阳 马彦贇


(略) (略) 盂县分公司后勤服务项目

二次比选采购公告

(略) (略) (采购人)就 (略) (略) 盂县分公司后勤服务项目,委托 (略) (采购代理)进行比选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比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盂县分公司后勤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

本项目按1个标包执行采购,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1.采购内容:盂县分公司食堂、办公楼保洁服务。

2.服务期限:三年。

3.项目预算:*.8元/年(含税)(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整)。三年共计*.4元(含税)(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零*元*角整)。

、报名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能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

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供应商的经营范围与项目需求相适应,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6.供应商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供应商须具有良好信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2.发售地点: (略) 亲贤北街368号水工大厦1608室;

3.采购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三/五证合一)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食品经营许可证;

6.“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图。

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日10:30时整(北京时间);

2.比选时间:**日10:30时整(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略) 亲贤北街368号水工大厦1608室。

评标办法

1.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

2.本次比选不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成交。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 购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城区南外环路600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采购代理: (略)

地 址: (略) 亲贤北街368号水工大厦1608室

邮 编:*

联系电话:0351-*、*

邮 箱:*@*63.com

联 系 人:高朋 张晓阳 马彦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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