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工深技服2024-2027年柔性管缆铺设船租赁服务年度协议(3年)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6273/01
主要技术规格
1、投标人所投入的主作业船舶(铺缆船)船长大于等于85m,船宽大于等于20m,*板须留有不少于300㎡空气潜水设备的摆放及使用空间(潜水设备120㎡,压块120㎡,工机具60㎡),同时该铺缆船须拥有DP定位系统。2、投标人所投入的张紧器需满足:张力大于等于5T,适应缆径范围80-250mm,具备释放海底电缆长度计数功能及张紧器实时张力显示功能,并提供张力记录。3、投标人所投入的埋缆机需满足:作业水深不低于40m;一次性埋设深度满足2.5m要求,标准埋缆速度不低于3km/天;埋缆机刀臂通过海缆的缆径范围满足 250mm 外径;埋缆机适用的土壤剪切强度不低于5kpa;埋缆机配备水泵不低于2台,合计功率不低于450kw。4、投标人所投入的驱动转盘需满足:海底电缆驱动转盘满足电缆存储最小弯曲半径2.5m,且额定装载能力大于等于2000T,配备海底电缆出盘辅助设备。具体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任务大纲技术要求”。
招标范围
合同*方为合同*方提供包含海缆的装船、运输、海上铺设挖沟、后保护和交叉点处理等服务工作,主要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铺缆船组及船组动复员;(2)海缆铺设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倒缆、船舶就位、扫海、交叉点预后处理、平台抽拉、正常铺设、路由调整等,海缆埋深要求2.5米(埋深指海床面距离海缆顶部的垂直距离)及后保护处理;(3)剩余海缆运送至*方指定存储地点或船舶。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 资格要求及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为以下两种情况之一: 情况一:若投标人是投标船舶【主作业船舶(铺缆船)】的所有权人,投标人应提供: 1)主作业船舶(铺缆船)船舶所有权证书以证明为自有船,当 (略) 共有性质,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中“船舶共有情况”所列内容为准,投标人所享有的船舶所有权份额应>50%; 2) 所投主作业船舶(铺缆船)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管理证书”(SMC)或“临时安全管理证书”(无动力船舶无需提供),且该 (略) 名称或公司识别码应与“符合证明”(DOC)或“临时符合证明”中的相应信息保持一致; 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符合证明”(DOC)或“临时符合证明”并在投标时提供相应资质扫描件,如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须与具备上 (略) 签署船舶管理协议,并在投标 (略) 的“符合证明”(DOC)或“临时符合证明”以及船舶管理协议; 情况二:若投标人为投标船舶【主作业船舶(铺缆船)】的光船租赁人,投标人应提供: 1)与投标船舶【主作业船舶(铺缆船)】所有权人的“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投标时剩余有效期不低于一年,同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证书到期前续签“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以满足合同有效期,如中标一年后投标人光船租赁周期无法满足合同有效期,需提前2周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有权对合同进行终止; 2)所投主作业船舶(铺缆船)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管理证书”(SMC)或“临时安全管理证书”(无动力船舶无需提供),且该 (略) 名称或公司识别码应与“符合证明”(DOC)或“临时符合证明”中的相应信息保持一致;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符合证明”(DOC)或“临时符合证明”并在投标时提供相应资质扫描件,如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须与具备上 (略) 签署船舶管理协议,并在投标 (略) 的“符合证明”(DOC)或“临时符合证明”以及船舶管理协议。 备注:本次投标不允许同一艘船舶(铺缆船)的所有权人和光船租赁人同时投标,否则相应投标人关于此招标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2)船级要求:主作业船舶(铺缆船)须为CCS级或其它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成员船级,投标时需提供有效的相应船舶入级证书。 (3)船舶关键人员雇佣关系:提供投标船舶的关键人员(船长、大副、轮机长)与投标人雇佣关系证明(上述人员与投标人签署的劳动合同 (略) 签署的合作协议以及 (略) 签署的劳动合同)。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 (略) 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